第五章 论奖励金(第2/6页)

已经说过,由于奖励金在丰年引起异常的出口,必定会使国内市场上的谷物价格提高到自然跌落的水平以上。这就是奖励金制度公然标榜的目标。在歉收年,奖励金虽大都停止,但它在丰年所引起的大出口,必定会或多或少地使一年的丰收不能弥补另一年的不足。所以,无论是丰收年还是歉收年,奖励金必然有助于提高谷物的价格,使其略高于无奖励金时国内市场上的谷物价格。

在现有耕作状态下,奖励金必然有这种趋势,我想有理性的人,对此是不会有异议的。但许多人却认为,奖励金在两方面有助于鼓励耕作。第一,奖励金给农场主的谷物开辟了一个更广大的外国市场,这有助于增加谷物的需求,从而增加谷物的生产;第二,奖励金能保证农场主获得比在实际耕作状态下所预期的更好的价格,所以有助于鼓励耕作。他们以为,这种双重的奖励,在一个长时期内必定会大大促进谷物的生产,以至在这时期末尾的实际耕作状态下,国内市场上谷价可能降落的程度远远大于奖励金所能提高的程度。

我的回答是,不管奖励金能使外国市场多么扩大,在每一个具体的年份,必定是牺牲了国内市场来达成的,因为靠奖励输出,没有奖励金就不会输出的谷物,在无奖励金的情况下,每一蒲式耳谷物定可留在国内市场上以增加消费,从而减低谷物的价格。应该指出,谷物奖励金及其他一切出口奖励金,会对人民征收两种税。第一,为支付奖励金,人民必须纳税;第二,国内市场上由于价格提高而产生的税,必须由人民大众缴纳,因为人民大众都是谷物购买者。所以,在这种商品上,第二种税比第一种税重得多。让我们假定,逐年平均计算,每出口一夸特小麦给奖励金五先令,这使国内市场上谷物的价格,比在无奖励金时应有的价格每蒲式耳高六便士,即每夸特高四先令。即使按照这个很适中的假设,人民大众除了需担负每夸特小麦五先令的出口奖励金以外,他们每消费一夸特小麦,还需多支付四先令的税收。但根据上述那位见闻广博的谷物贸易论文作者所述,出口的谷物与国内消费谷物的比例平均不超过一比三十一。所以,如果第一种税为五先令,那么第二种税就是六镑四先令。把这样沉重的赋税加在第一生活必需品上,必然会减少劳苦贫民的生活资料,或必然会导致货币工资按照生活品价格的提高而提高。就前一种情况而言,必然会降低劳苦贫民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能力,从而抑制国内人口的增长。就后一种情况而言,必然会使雇主雇用工人的人数比应有的少,从而限制国内产业的发展。这样,奖励金所引起的谷物的异常出口,不仅会按照扩大国外市场与国外消费的比例减少国内市场与国内消费,而且由于压制了国内人口与产业,最后必倾向于阻抑国内市场使其不能逐渐扩大,所以,归根结底,在长期内不是扩大而是缩小整个谷物市场和消费。又有人说,谷物货币价格的这种提高,使这种商品更有利于农业家,所以必然会鼓励这种商品的生产。

我的回答是,如果发给奖励金的结果是使谷物的真实价格提高,换言之,使农场主能以同量谷物,按照当地劳动者维持生活的方式,不论是大方地、适中地,或是省俭地维持更多的劳动者,情形可能真是如此。但显然奖励金和任何人为制度都不会有这种效果。受奖励金影响的只是谷物的名义价格而非实际价格。奖励金制度所征收的税,对纳税人是沉重的负担,对接收奖励金的人也没有多大好处。

奖励金的真实效果,与其说是提高谷物的真实价值,不如说是压低白银的真实价值,换句话说,使等量的银交换到的谷物数量以及其他国内商品的数量都比较少,因为谷物的货币价格支配着其他一切商品的货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