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木兰何人(第2/3页)

随即是峻便来至郑县上任,点查田地户籍,果然丧乱才息,人多流散,大户趁机兼并土地,却又寻不着佃户,导致大片大片垄亩抛荒。他也已经在各地做过好几任县令长啦,是宏辅承诺,这一任郑县令若是考绩尚可,即可荐他为二千石守相。所以,目前这种状况可不利于上计啊,必须有所改观才成。

是峻所采取的手段,也是其兄所密授的,一手则软,用招租官家山林、作坊等产业的名目,笼络本地大族,二手则硬,严格执行朝廷颁布的《限田令》,比方说白身每户不得超过十顷田地,多余的一律硬性收购充官。所得大量官田,申请调关东散户、流民过来民屯。

魏制,各郡、县的守、令以下,分司治事,皆由朝廷委派,一方面加强了政府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同时也减轻了守、令的工作强度。故此是峻把绝大部分精力都花费在了劝农、助农上面,三天两头亲巡各乡,照管农事。

所到之处,召集乡中三老等饮宴,以联络感情,趁便大肆吹嘘自家兄长之能,以及与自己感情之深厚,动不动就把是宏辅的诗文背出来飨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木兰辞》因其文辞质朴、语言通俗,遂得以广为传布。

所以就连偶尔旁听的农人都会背诵了,还合曲成歌。当下几名农人齐唱全篇,陈纻等三人听得连连点头,马钧更是赶紧掏出纸笔来,直接就给抄录了下来。完了三人商议,这故事还是头一回听说啊,这木兰女究竟是何时、何地之人呢?

马伯庸言之凿凿:“必前朝之人也。”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瞧诗中提到了“郡”,郡的产生始见于战国前期;但诗中还有“尚书郎”,这是东汉朝才有的职位。至于木兰的籍贯,大概是在长江以北——“安有募南兵以御北胡者耶?”

马钧觉得马齐所言很有道理,但他因为口吃,轻易不肯开口讲话,所以只是在旁边连连点头罢了。

然而陈兹免却摇头:“以吾思之,乃时人也。”就算前朝,大概也是建安年间,跟现在相距并不遥远。什么原因呢——“桓灵以前,安有非正途士人,反以军功而得为尚书郎者耶?”

不过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其真有女子而可改扮以从军者耶?岂真有十二载而同伴不觉者耶?乃寓言耳,必非真也。”这就是一故事,你还真去琢磨其人究竟何朝何代,何地何方干啥?有意义吗?

三个人谈谈说说,很快步入县城——自然在城门前要校验过所也就是通行文书,顺便向守卒询问市场的方位。郑县是上县,但县城并不算大,三人自北门而入,郑市却在城南,悠游行走之间,已过朝食之际,未免腹内饥饿。马伯庸不禁抱怨,是你们偏要停下来听农人唱歌啊,结果耽误了饭点儿,这要是没得吃可怎么办呢?

这年月的城中之市,一般分为三场,即朝市、夕市和大市。朝市出售货物的主要是大商大贾,多为坐商,自有店肆,即便行商,也大多租赁人家店肆售卖;夕市则主要归于“朝资夕卖”的小商贩,没有固定店肆,只能在街边摆摊儿;大市的时间在朝市和夕市之间,也即午时、日中,城市周边的农夫或者小手工业者,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出售蔬菜瓜果、余粮、余布等等。市中自有食肆,不过按照人们惯常的习惯,一朝一夕,开门两次,也就是说,倘若错过了时辰,那就得不着什么吃食啦——不仅不存在全天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饭店,就连保持朝九晚五不歇业都办不到。

马齐因此而抱怨,陈纻心说你倒会推卸责任,刚才听农夫唱《木兰辞》,你不是也听得挺乐呵的吗?还费心思去考究木兰究竟是何时候人、何方人士,这会儿倒埋怨起我们来了。但对方终究是马氏族长同时亦为马氏邨村长之子,陈兹免不便针锋相对,于是笑一笑说:“且待大市,或有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