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择易避难(第2/3页)

于是指示曹昂主动上奏,请辞太子位。然后按规矩三辞三留,到第四回的时候,终于假惺惺“被迫”首肯。乃以次子、安丰王曹丕继为太子,祭告天地,随即降封曹昂为榆中王。

同姓诸王,按照新的爵制,分郡王和县王两种,以曹昂帝长子的身份,又是主动辞位,而不是因罪获贬的,就该封为郡王啊,可是偏偏只给了他一个县,而且这县属金城郡,其实是在吕布的凉国境内……曹操的意思,赶紧把凉州五郡还回来吧,要不然瞧你女婿都没地方可去了。

废黜曹昂并没有引发朝局多大的波荡,因为这早就是意料中事了,群臣从数年前就开始各有所戴,唯独曹昂因为如同被软禁在宫中一般,所以反倒没几个拥护者。再说此乃曹昂以身体问题为借口,“主动”请辞的,就算还想保他的,也找不到借口上书劝阻啊。

至于曹丕继嗣,固然出乎很多人意料之外,也让某些人捶胸顿足,但终究无论按嫡庶排序,还是按年齿排序,曹昂之下都是曹丕,他最具有继承合法性。事情敲定前大家伙儿还能私下谋划,争斗不休,等事情真敲定了,在没有揪着曹丕什么大错的前提下,也都不好开口阻挠。

再说了,以曹操的个性,是那么容易收回成命的吗?

但是随即杨修的下狱,就确实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风波。

杨德祖是鄄城王曹植的党羽,此事尽人皆知,杨修本人也并不避讳,多次在曹操面前夸赞曹植。如今曹操先立了曹丕为太子,旋即逮捕杨修,谁都清楚是要削诸王党羽,以稳固曹丕的太子之位啦。

杨修的罪名是:“前后漏泄言教,交关诸侯。”谁都清楚“交关诸侯”乃获罪之由,但就表面上看起来,“漏泄言教”则更为严重——当储位未定之时,有几个臣子不“交关诸侯”的?哪怕基于法不责众的原则,都不能因此而独罪杨修啊。但“漏泄言教”就不同了,用后世的话说乃是“泄露政府机密罪”,足够餐那项上一刀。

在原本的历史上,杨德祖就是因此而死的,只不过在这条时间线上,情况略有所不同,案审多日,曹操还没有下定决心要不要宰掉他。因为在原本历史上,虽然“军国多事,(杨)修总知外内,事皆称意”,权威很盛,终究论官职不过“丞相主簿”,是个机要秘书而已,说杀也就杀了。而如今在魏国的新官制体系当中,杨德祖贵为秘书监,秩上二千石,秘书还是秘书,不过是皇家秘书长——骤杀九卿之贵,这个决断并不容易下啊。

群臣多劝曹操赦免杨修,只有是勋暂不表态。于是曹操特意把是勋唤入宫中,当面恳谈,问他:“杨德祖可杀否?”是勋一本正经地回答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而况外姓乎?”

曹操心说我知道你并不怎么喜欢曹植——起码比起曹昂、曹丕、曹彰、曹冲来,你跟子建的交往最少——跟杨修在政见上也常起龃龉,你要我贬谪杨修,那是一点儿都不奇怪,但你是宏辅一向与人为善,从来也没要我杀过什么人哪?哦,赵达可能例外……然而赵达一介下臣耳,也不能跟杨修相提并论啊。杨德祖世家(弘农杨氏)出身,其父杨彪为前朝三公,他本人也向有盛名,又执掌中枢机要多年……你建议我杀杨修,就不怕引发舆论的批评吗?

所以他追问了一句:“如此,是可杀之耶?”

是勋不肯正面回答,却反问了一句:“陛下以为,制法刑人,所为者何?”

曹操说那当然是为了惩前毖后,既抵偿罪过,又警诫效尤啦。是勋点点头:“要在警诫效尤也。譬如某甲杀害某乙,而即捕杀甲,乙乃不可复苏,其罪如何抵耶?再如某丙窃某丁钱,且无可偿,而即捕流丙,丁亦不得钱,其罪如何抵耶?乃欲使后人知杀人、盗窃必罹刑法,不敢妄为也。今陛下捕修,亦为警诫群臣,立储天家事,臣子不得妄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