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火烧阎乡(第3/5页)

十几名袁军骑将见状,立刻蜂拥而上。

他们替下孙轻,把赵云团团围住……哪知道赵云在马上毫不慌张,枪交左手,右手从腰间取出三枚小枪,抬手便掷出。赵云不好暗器,可是跟随刘闯以来,却发现这小枪威力惊人。

战场之上,拿来那许多规矩,不是你死,

便是我亡。

所以,赵云很快就接受了这种暗器,并且把这一手投枪术学得出神入化,丝毫不逊色刘闯。

三支小枪掷出,三名袁将翻身落马。

两名袁将见赵云单手擎枪,以为机会到来,于是跃马上前。

哪知道赵云却突然抽出一口宝剑,寒光一闪,将一名骑将劈落在马下,左手枪唰的一式青龙探爪,便把另一人刺杀。说时迟,那时快,袁军骑将方一围拢,便被赵云斩杀五人,令袁将惊慌失措。赵云一手枪,一手剑,在乱军中横冲直撞,枪挑剑劈,只杀得袁军人仰马翻。

孙轻看赵云如此威武,心中无比惊骇。

久闻那刘闯帐下猛将如云,今曰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赵子龙,一个从未听人提起过的名字,竟然如此骁勇。这等人物,便是张大帅当面,也不是对手。

孙轻这心里,突然有些后悔。

只不过是一个无名之辈,便如此凶猛,可想而知那刘闯,是何等人物。

汉军冲入袁军大营后,四处放火,眨眼间便把袁军大营变成一片火海……赵云在乱军之中,犹入无人之境。胯下那匹爪电飞黄,在火光中希聿聿长嘶,四蹄奔腾,恍若踏云而行。

枪芒,剑影,赵云所过之处,可谓是血流成河。

而那些汉军则三骑一队,相互配合,把随身携带的火油灌用完之后,举刀跟随赵云在袁军大营中横冲直撞。

眨眼间,这支骑军竟然已杀到袁军大营的中军大帐。

袁熙在睡梦中被惊醒,披头散发,光着脚跑出来,眼见汉军扑来,吓得大叫一声,扭头就跑。

赵云眼见那杆竖在中军大帐外,上书‘三军司令’的大纛旗在风中飘扬,二话不说,挺枪刺出。直径足有二十公分的旗杆,被赵云一枪轰断,大纛旗在火光中,更轰然倒塌……

“我乃常山赵子龙,谁敢来战!”

火光照耀下,赵云威风凛凛,厉声喊喝。

远处,袁熙连滚带爬的跑出去百十米,见周围军卒聚拢过来,顿时胆气一壮,大声道:“放箭,给我杀死他。”

一队弓箭手跑上前来,弯弓搭箭。

可是赵云却毫无惧色,大枪翻飞,上护其人,下护其马,便朝着袁熙扑来。

这爪黄飞电,原本是曹作为曹宪的嫁妆,送给刘闯的礼物。

当时衣带诏尚未泄露,曹还存着拉拢刘闯的心思,所以才把他最为心爱的坐骑,送给了刘闯。

后世常说,白马银枪。

可事实上,在战场上很少有人骑白马,因为目标太过醒目。

当然,也有那艺高人胆大的人,喜欢骑乘白马。甚至还有如公孙瓒,组建了那支白马义从。

赵云出身白马义从,对白马情有独钟。

赵琰嫁给刘闯后,曹宪和赵琰的关系极好,同时也是为了拉拢一个伙伴,所以便把爪黄飞电赠给了赵云。

这爪黄飞电在曹手中的时候,只有在正式场合才会被曹骑乘。

它本就是一匹宝马良驹,而今到了赵云的手中,才算是有了发挥的余地……赵云纵马而行,在乱军中犹如一道闪电。袁军的弓箭手一轮箭矢射出,未等第二轮利箭上弦,赵云已经杀到近前。

历史上,赵云长坂坡在乱军中七进七出,无人可挡。

可那时候,他没有爪黄飞电,就能把曹军杀得人仰马翻。这支袁军的战斗力,显然无法和当时的曹军相提并论。而赵云的年纪,也正好在巅峰状态,瞬间便把拦在面前的袁兵杀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