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三章 一个有故事有本事的佣兵(第4/7页)

“说的不错,不过能做到如何,我却不知道,小海,挑选一名护兵和欧曼试试!”

王海肃立一旁,听到大帅的吩咐,立刻是扭头对扫视了站在一边的队列,点出一名亲兵出列。

也许看见欧曼的身材高大,选择的这名亲兵也是高大健壮的类型,胶州营的冷兵器交战既然是以枪术为主。欧曼和这名亲兵都是选择了长棍来比试,在尚武的胶州营之中,这种单对单的比武,总是吸引大多数人的目光。

在堂上的不管是军人还是文士,全都是聚精会神的盯着已经清理出来的大堂中间。

胶州营的长矛战技,是解放军的刺刀战术改进而来,讲究是以双臂的摆动加上步伐的配合,在前刺的时候,迸发出速度和力量,杀伤敌人。

这名亲兵已经是预先摆好了姿势,做好了发力的准备,而欧曼则是把手中的长棍平端前指,看着倒是很轻松的模样。

那边有人喊了一声开始,李孟的亲兵大喝一声,把手中的长棍朝前刺去,几乎是他发力的同时,欧曼身体一侧,双臂抖动,长棍微微成了个角度,亲兵前刺的长棍力量十足,可欧曼摆出这个角度和发力,正好把前刺的长矛格开。

这长矛突刺,一向是讲究有去无回,发全力,这样才有迅猛刚烈之势,却也有个问题,后续动作反应稍慢。

但胶州营列阵前突的时候,几十杆、几百杆长矛齐齐的前刺,对方那有什么辗转腾挪的机会,可眼前是两人单对单。

欧曼刚才是以静制动的动作,现在却是及快,身子稍斜的方向冲了过去,他手中的长棍已经是指到了对方的喉结处,而亲兵的那根长棍还在回收的过程中。

胜负已经分明,屋中除却李孟之外,王海和其余的胶州营军兵脸色都是不好看,这外来的和尚真是会念经不成,当日间那邓格拉斯靠着斧枪打赢了好几位士兵,怎么近日这什么森的佣兵欧曼又是赢了。

一直没有出声的汤二上前一步,刚想说话,却被脸色铁青的王海制止,他转身接过一根长棍,就准备亲自下场,对方的动作他倒是看的明白,知道这番鬼怕是精通武技,自己出场应该能拿下来,方才的那名手下,实在是经验太少。

王海一动,李孟还没有开口,那边的欧曼却俯身放下了兵器,躬身开口说道:

“将军,这样的比试毫无意义,在战场上个人的武勇在大军的对战之中毫无意义,我今年四十五岁,我从七岁开始就拿剑训练,一直是在刻苦的训练,和这位年轻卫兵的比试,自然是我有些优势。”

他这话音未落,李孟扬手制止住了王海的行动,颇有兴味的询问道:

“你觉得有意义的是什么呢!?”

“将军,战场上决定胜负的是团队,是阵型,是士气,这些都不是一个人能做到的,而是一个集体的工作,每个人都只是这个集体中的零件,他们不能有自己的意志,他们的一切都是为了整个军队的目标服务!”

这番话实际上李孟一直是如此做,但却没有这样的理论综合,这番话说出来,很多词语都需要费德勒神甫的翻译和解释,满屋子的武人都是动容,这些话每个人心中都有类似的想法,但这么综合的说出来,却是第一次。

李孟伸手拍了下身边的扶手,开口笑着对边上的王海说道:

“小海,不管这番鬼是不是他说的那般,能讲出这番话,这人就值得咱们收留,的确是个人才!”

王海脸上虽然有些愤愤,可还是点点头,能把实际情况综合成理论的人,的确是很让人佩服,欧曼所说的这番理论,实际上是近代军队的概念,而胶州营,现在虽然是近代军队的训练,理念却仍然很老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