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黑马作家(第5/6页)

至于肖秀玲,在别人眼里就成了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

在这种情况下,陆安平一边还要继续完成学业,也不敢贸然把娘儿俩接过去。

“陆安平人在非洲一直联系不上肖秀玲,他接到通知很快就动身了,走得急。”他倒是留了信,还留了一笔钱,当时交给家里警卫员寄的,可是人家既然有心,怎么可能再让他寄出去。

姚志华说:“非洲不通邮,跟国内联系通信都是往返人员捎带的,小半年也不通信一回。他家里既然不赞同,肖秀玲写多少信也转不到他手里,两人就这么中断联系了。他一直联系不到肖秀玲,一直到前段时间,才听陆安慧说肖秀玲等不得他已经嫁人了,他就急慌了,又不知道真假,又担心孩子,趁着春节前接连打了几个报告,以病假为理由才提前回来了。”

“啧,还有这事”江满睁大眼,顿了顿然后嘻嘻一笑,“我说呢,怪不得我跟肖秀玲这么投缘,合着完全是同病相怜啊。同一个配方,同一个味道,连青梅竹马老情人都一个调调。”

“……”姚志华一噎,“什么跟什么呀,他们俩的事情,关咱们俩屁事。咱俩好着呢。”

他声音稍稍一高,身边被窝里畅畅动了动,发出一声含混不清的呓语。两口子赶紧伸手拍拍,江满拍拍小身体,姚志华就摸摸小脑袋,小孩吧唧吧唧嘴,翻个身又睡了。

“小乖乖,这是做梦吃啥好吃的了呢”姚志华看着小孩睡实了,嘀咕一句,翻身挤兑江满,“整天胡说八道,我看你就是闲的,来来来,来给你找点事情干。”

两口子早晨起来做饭,很有默契地就没准备陆安平的份——以队长叔那性子,肯定叫他去吃早饭。

姚志华烧火,江满炒了姚志华念叨的小咸菜,酸辣腌豆角,煮了三个鸡蛋,玉米青菜粥。

“畅畅吃什么”姚志华接过江满递来的咸菜碟子。

“鸡蛋,粥。”江满说,“她现在喜欢吃煮的鸡蛋,一顿一个,有时候能吃两个。”

“这个营养能够啊”姚志华看看锅里的粥,“家里现在又不缺钱,你们娘儿俩多吃点细粮,吃大米白面,小孩就得多吃奶粉、多买肉,我听说外国人都靠喝牛奶吃肉,长得壮。”

“有点文化行不行五谷杂粮营养才全面。”江满对眼前的大学生满是不屑,毕竟这年代的人们对吃的高要求也就是精米细面了,“你闺女还挺喜欢喝玉米菜粥的,秋天有荠菜她更喜欢,还喜欢吃红薯。”

姚志华顿时有点儿哀怨,他有钱,爸爸能挣钱,不差钱,怎么闺女偏就喜欢吃啥野菜红薯呢!

“沪城卖布已经不要布票了,我听同学说,肉票可能也要取消了。”姚志华指指畅畅,“你往后多买点肉给她吃,光吃菜不行,小孩不长胖。”

“你闺女也不瘦呀,昨天才炖了排骨粥。”江满看看畅畅,算是有点胖嘟嘟,再胖就成小胖墩了。

“对了,昨晚光顾着陆安平那些破事了,包里有我带回来的奶粉和蛋糕,回头拿出来给畅畅吃。还有巧克力糖,外国进口的呢,死贵死贵,我都没舍得尝一口。还有上次说的稿费,我都拿回来了。”

姚志华一脸得瑟,他的小说在国家最具权威的文学刊物《秋收》上发表了,三万多字,稿费给了两百八十二块半,巨款啊,这也是他爬格子以来最多的一笔稿费了,赶上普通人一两年工资。

“你上次写信说过了啊。”江满拿勺子搅锅里的粥,玉米粥容易粘锅,需要勤搅动。她想了想,历史已经跑步进入八十年代,再过几天就是八零年春节了。八十年代,文学不要太受追捧,文学艺术在这个年代光荣而又时髦。《秋收》是很多人心中的文学殿堂,毕竟跟其他刊物杂志不是一个档次,可以预见,姚志华要风光了一阵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