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七国之乱,大乱有大治(第2/7页)

如果看看地图就会发现,这九大同姓诸侯王的国土,从南至北,几乎包括了战国时期关东诸侯的所有故地。以天下郡县的数量来论,西汉立国的时候,全国一共有57个郡,其中由诸侯控制的,竟然达到了42个,作为中央政府的汉帝国,却仅仅掌握着15个郡。西汉中央政府实际掌控的地盘,也就仅仅包括秦国时期的关中地区、四川地区,以及河南和河北的部分地区。也就是说,所谓的西汉中央政府,按控制区域论,只不过是一个实力比较强大的诸侯国而已,摆着“天子”的名分,国家力量却有限得很。

而从诸侯王的权限看,西汉帝国开国初期的诸侯王,其在地方上的自治权力,甚至不亚于战国时期凌驾于周天子之上的诸侯们。按照刘邦分封时的规定,各诸侯要“掌治其国”,也就是具有诸侯国绝对的地方行政权力。在地方王国的行政建制上,诸侯国仿照汉朝廷,比如纪年、号令、护卫军队,以及下属的丞相等职位划分,都和中央政府“同制”,而且诸侯王们拥有对属下官员任免的权利和掌控境内赋税及军队的权利。这样的诸侯国,俨然就是名义上听命于中央政府的独立王国。

所以了解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西汉初期,对强大的匈奴不得不采取和亲政策,仅从军队战斗力来说,汉军未必不能与匈奴一战,至少依托长城进行防御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要命的问题是,西汉的中央政府之所以能够在早期保持对于诸侯的统治,主要原因就是实力。中央政府的实力,虽然对于所有诸侯国是劣势,但对于单个的诸侯国有绝对的优势,一旦和匈奴发生长期的战争,无论是胜是败,都意味着中央政府力量的严重削弱。一旦这种局面出现,那么春秋战国时期国家分裂,列国割据争霸的情景,很有可能再次重演。西汉帝国这种“杂烩菜”的行政体制,匈奴也大为了解。在西汉与匈奴早期的“和亲”时,匈奴往往采用挑拨西汉境内诸侯造反的方式,造成西汉帝国两线作战内外交困,不得不在一次次匈奴入侵时,对匈奴的漫天要价照单全收,打落门牙往肚子里咽。从吕后,再到汉文帝和汉景帝,这几代的西汉帝王,虽然在后世都评价不错,休养生息的“GDP成就”也不错,但一直在受夹板气。

就西汉早期的“休养生息”而言,西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建国思路,其经济建设的成果,也大部分被诸侯们所享受。西汉帝国的诸侯们,在经济上自主权之大,已经仅次于春秋战国时候的诸国了。当时的诸侯们,在自己的境内,拥有征收赋税的权力,特别是西汉帝国中央财政的两大赋税:土地税和农业税,在诸侯国境内都由诸侯们代为征收,其征收的款项,除了一小部分按照规定上缴中央外,其他部分都由诸侯们所有。大家都在津津乐道西汉初期的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但在西汉的诸侯国里,老百姓的负担一点也不轻。当时诸侯国内的老百姓缴纳的赋税,通常只有1成是交给中央的,其他的9成是交给诸侯王。也就是说,诸侯国境内的老百姓,仅仅在土地税和人头税上,其负担就是西汉中央直接统辖郡县的10倍。另外诸侯境内的老百姓,还必须承担诸如盐铁税、渔税、市租等,这些都是属于诸侯王的专利赋税,作为诸侯王个人财政的“私奉养”。换句话说,西汉开国几十年的休养生息,国家得到的好处很有限,老百姓负担的减轻也很有限,最发家致富的,就是中间这群诸侯们。

而西汉帝国的危机,也就在开国休养生息的经济高速发展中,渐渐地“山雨欲来风满楼”了。关于西汉诸侯国的治理问题,汉文帝时期的名臣贾谊就曾一针见血——强者也反。也就是说,诸侯国的实力越强,其挑战中央权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从汉高祖到汉文帝,西汉局面的暂时风平浪静,主要是因为诸侯实力有限,西汉中央政府的独大,和诸侯国实力之间的相互牵制,是一个短暂的平衡,一旦有一家诸侯国突然崛起,这个平衡就很容易被打破。不幸的是,打破平衡的人,其实早就出现了,他就是当年汉高祖刘邦的侄儿,吴王刘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