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几个无可辩驳的史实(第3/3页)

甲午战争后的“卖国”与“贪污”

在19世纪大清帝国的内外战争中,李鸿章真正应该对失败负重大责任的是甲午战争。众所周知,限于篇幅,不必赘说。但要看到,这不但是两国之战,而且是两种制度之战,是不思改革的宗法专制帝国与新兴资本主义强国之战。李鸿章不过是无法挣脱极端腐朽的旧制度的牺牲品。问题是多年来不少人冀图超越这个基本框架,从李鸿章的人格缺陷中去寻找失败的原因,仿佛要是由其他品德高尚的大臣当政,历史就会改写,这就失之肤浅甚至误入歧途了。指控李鸿章是巨贪就是其中常见的一种。

李鸿章是贪官还是清官?此事过于复杂,很难简单断定。有的史家说了两件事:

一是李鸿章死后,吴汝纶负责编他的全集,编好后财力不够,只好删掉三分之二,仍需刻印出版费用二万七千两,李家出不起全部,辗转找到袁世凯拨给二万两,其余七千两由李氏后人筹集,全集才得以出版。

二是1895年,从直隶总督、北洋大臣任上离任,淮军公所的余款尚有八百多万两,全数移交后任(当时官场风气,从中化公为私若干,比比皆是)。13 从中可以略见一斑。

丹祖说:“他接受了沙俄的巨款(300万卢布),在莫斯科签订了《中俄密约》。”这是剿袭旧说没有认真阅读史料带来的错误。当时同李鸿章谈判的俄方代表维特(1849—1915,时任财政大臣)在他生前留下的回忆录中便明确地说:“我还记得当时欧洲谣传,说李鸿章受了俄国政府的贿赂,我必须说明这个谣言是毫无根据的。”14 以讹传讹,不足为训。

东南互保的是与非

丹祖说:“在义和团运动期间,当时正担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积极参与英帝国主义策划的企图以此分裂中国的‘东南互保’活动。”也是令人大惑不解的。难道东南也应按照慈禧的“上谕”,支持义和团的发展,像华北那样拆铁路、毁电线、杀洋人、烧教堂、诛教徒,让早已虎视眈眈的侵略者有机可乘才叫爱国吗?既然国家不是慈禧一人的国家,为什么不能为减轻人民的苦难,挽救国家的危难,而“乱命不理”呢?须知当时任两广总督的李鸿章斩钉截铁表示:“廿五矫诏(指与列强宣战的诏书),粤断不奉,所谓乱命也。”15 这在专制制度下,弄不好是要杀头的。但如跟着慈禧宣战,后果不堪设想。如果站在当时慈禧的立场上,他和张之洞、刘坤一合作维护东南半壁江山是大逆不道;如果站在中国和中国人的立场上,三位大臣是冒着危险立了一大功!连慈禧事后也承认他们做得对。国家不但没有因此分裂,还大大减少损失。“分裂中国”云云,既不符合实际,又混淆了是非界限,早就应该抛弃了!

2003年6月26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