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1] 美国人的例子为何无法证明民主国家对于科学、文学与艺术不爱好也不专注[2](第2/7页)

因此,根据美国人的外在表现去推论其他民主的民族是不恰当的,我们需要根据每个民族的特点去研究它们。[7]

假如一个民族的内部没有门第、等级和阶级之分,并且法律不承认任何特权,规定遗产由继承人平分,但这个民族的人们却没有得到知识和自由。这并不是一个没有根据的假设,因为一个暴君可以将其恩惠平等地施予臣民,但让臣民们保持愚昧无知的状态,从而轻易地达到奴役他们的目的。

这类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会有兴趣去研究科学、文化或者艺术,而且他们永远也不会有这样的才能。

继承法本身的功能就是将大量集中的财产划分为更小的部分,而没有谁去创造新的财富。因为那些穷人没有知识和自由,所以也不会产生致富的想法。而对于富人来说,他们自己的财富会越发减少,并且不知道如何去阻止这种趋势。对于这样的民族,这两类公民之间很快形成起完全的、无法抗拒的平等。所有人都没有时间和兴趣去投入到对智力的追求和享受中。但是,所有的人都会变得麻木、愚昧无知和陷入到受奴役的状态中。

一想到这样的民主社会,我就觉得自己好像身处一间低矮、黑暗和沉闷的小屋子里,外面时不时射入一道道光线,但很快又变得暗淡并且最终消失了。我感到心情十分沉重,胸口闷得几乎无法喘气,我在黑暗中四处摸索,希望找到一个出口,可以到外面呼吸点新鲜空气和看到阳光。但是,对于那些在废除规定财产永久归于某些个人或团体的法令和继承法以后仍然保持自由的开化民族来说,我在这里所做的假设并不成立。

对于一个生活在民主社会中的开化民族来说,他们很清楚,没有任何东西应当限制和强求他们安于现状。

因此,这个民族中所有人都会绞尽脑汁去改进现状,如果他们得到自由,那么每个人都将会不吝显示自己的能力,尽管每人得到的成果不一定相同。立法机构不会再授予人们某些特权,但是天赋对于人们来说,就可以说是某种特权了。天赋的不平等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每个人的财富也会由于个人能力的差别而存在不小的差别。

很显然,继承法虽然会阻止那些富裕的家庭永远保持富裕,但它没有禁止人们变得富有。继承法在不断缩小每个人之间的差距,但所有人自己也在不断的努力。随着公民不断获得更多的知识和自由,他们财富上的差距也会变得越来越大。

我们这个时代出现了一些才华横溢但也非常自大的人,他们主张先将一切财富集中于一个中央当局手中,然后再由这个当局根据每个人的贡献将财富分配给所有人。他们认为,通过这个办法,可以避开使得民主社会避开一些完全和永恒的平等,因为这些平等可能会给民主社会带来危害。

还有另外一种可行的方法,它比较简单并且危险性较小,那就是不让任何人享有特权,让每个人拥有同等的知识和同等的独立性,让每个人依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地位。不过,天赋上的不平等会马上发挥影响,而大部分财富也自然会落入那些能者之手。[8]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民主自由的社会中,经常存在一批富裕之人。这些富人不会像以前的贵族阶级成员那样彼此保持密切的联系。他们的本性不同于贵族阶级,不像贵族阶级,他们并没有充裕的时间去享乐,不过他们在人数上比过去任何富裕阶级都多得多。他们不会整天沉迷于物质生活,他们会享受智力活动和精神生活带来的快乐,虽然在程度上无法与过去的贵族相提并论。因为人的思想不但要有一个有限的目标,即物质性和实际性的目标,还必须有一个无限的目标,即非物质的和追寻美的目标,因此,我认为他们支配自己时间时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物质的需求会使得人倾向于现世的生活,而当物质的需求对人失去足够的吸引力时,人的精神就需要自我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