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飘浮的神灵(第2/61页)

什么是“汉教”?农民们说不清楚-农民们也没有愿望把属于自己的“教”弄明白,他们原本也不是因为“教”的不同而愤恨的——由最细微最实际的利益矛盾引发的不同社会群体的争斗,最后形成最激烈最血腥的政治冲突,这是中华帝国历史上农民骚动千年不变的轨迹。

帝国农民的精神首领从来不曾是“教”而一直是“人”,是那些在乡村里被称之为“首领”、“村首”或者“士绅”的人。这些人是农民,但绝不是“佃农”。他们往往占据着最好的良田并且出租土地;或者他们就是乡村里的“知识阶层”,有能力包揽乡村中的道德评判和是非定性;还或者他们既不认识汉字也没有土地,但他们强壮而蛮横,是村庄里正常生活秩序的认定者和执行人。以上这些人,是帝国农民中日常活动最活跃、思想和行为最危险的一个小小的阶层。

如果没有洋教的入侵,帝国农民中村首们的日子是美妙的。清末,内外交困的帝国政府让庞大国土上的许多地方,尤其是偏僻的村野出现了政权的空白。县乡里甲等权力机构没有能力也没有愿望来管理复杂危险的村野事务,于是把维护地方秩序、处理乡民纠纷甚至催纳钱粮租税的权力“下放”给了乡村里的士绅村首们。这些掌握着农民命运的乡村士绅们与官府衙门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没有文字契约的默契。帝国政府从不鼓励官吏下乡,认为县衙门的官吏往往会激化矛盾而容易产生民变。县令三年才会到他的那些村庄巡视一回,而每回也就是在村庄的会所里抽上一袋旱烟。帝国农村里的士绅村首们组成的权力机构,被帝国农民们称为“二衙门”。

洋教士和入教的中国农民们首先触及的正是这些士绅村首们的利益,因为已经拥有一些“权力”的教会在乡村里的某些利益的分配上和士绅村首们的利益相重叠了——因为洋教会已经侵入了士绅村首们赖以生存的地盘。

冲突因此不可避免。

这个时候,帝国北方乡村戏文中唱的那个主角出场了。阎书芹,一个严格地说是个半农民的人物,因为他并没有始终以土地为生。他曾贩运过私盐,生意被官府切断后,结交了一群最贫苦的青年农民,开始热衷于习练一种强身的“武功”,号称“红拳”。

在中国帝制的历史上,历朝统治者绝对禁止民间结社,朝廷对民间的习武组织更是严加禁止,违反者将受到最严厉的制裁,对其首领的刑法是“凌迟”,即用利刀把一个人活生生地割碎。乾隆、嘉庆年间,类似“追索红拳和金钟罩术士”的案件史书中连年有载。但是,太平天国农民军势力的迅速蔓延,使大清朝廷对民间结社的法度突然放宽了,朝廷的目的是想组织和利用地方民团来抵抗太平天国农民军的起义,因为帝国的正规军已经被事实证明不足以平定天下了。后来成为帝国陆军骨干的“湘军”、“淮军”等都是由此时的地方武装发展起来的。

阎书芹带领一批贫困户,组成了一个“护庙”团体,叫做“十八魁”。这绝对是一群真正一无所有的农民,其中的阎书芹因自己的不幸而对生活充满怨恨,阎兆风是一个在庙里煮完狗肉再把吃剩的狗头放在神像头上的人,阎兆华更是又穷又横,大户们之所以不时地给他一点儿粮食,是怕他在他们的屋后放火,他还是一个贼,但他标榜自己偷远不偷近偷富不偷穷,且偷东西的目的是供养他的老娘,于是乡里人都把他称为有孝心的“侠偷”。如此一个“十八魁”,成了保护不信教的农民利益的“准军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