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土地国有化浪潮(第8/8页)

其实在操作过程中,无论是在生产组织还是粮食分配方面,初级社和高级社都没有区别,两者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是否公有,而这也仅只是法理上的,概念上的。

合作化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设想啊!一切都有组织去操心,自己只需要享受劳动的快乐和消费的快乐就行了。按“理”说,人们应该是趋之若鹜的,但是情况可能与理想有些差距,合作社的发展速度是不尽如人意的。1950年,我国只有19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中初级社18个,高级社1个。1951年底发展到130个,其中初级社129个,高级社还是1个。到1953年12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发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的时候,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发展到1.5万个,其中初级社1.5万个,高级社15个。但是在这之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数量就开始突飞猛进地发展起来,1954年,农业合作社发展到11.4万多个,而高级社只有200个。

1955年6月,毛泽东和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有个谈话,就1956年合作社的发展计划交流一下意见,毛泽东的意见是,在65万个现有社的基础上翻一番,即130万个,而邓子恢的意见是翻半番,坚持100万个。这一下又惹怒了毛泽东。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做了个《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开头就说:“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论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585

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上又做了一个《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的讲话,讲话很长,分五个部分,但其中一段话是“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很有意义的好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586

随着邓子恢的被批“右倾”,农业生产合作社迅速发展,大量的初级社转为高级社,许多互助组和个体农民直接并入高级社。一年以后,农村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土地归公,生活资料归公,从此农民跨上了通向共产主义的“金桥”。

走在社会主义大道上

农业合作社数量变化列表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