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溥仪退位后的生活(第2/6页)

我从宣统三年学到民国十一年,没学过加减乘除,更不知声光化电。关于自己的祖国,从书上只看到“同光中兴”,关于外国,我只随着爱丽思游了一次奇境。什么华盛顿、拿破仑,瓦特发明蒸汽机,牛顿看见苹果落地,全不知道。关于宇宙,也超不出“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如果不是老师愿意在课本之外谈点闲话,自己有了阅读能力之后看了些闲书,我不会知道北京城在中国的位置,也不会知道大米原来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当谈到历史,他们谁也不肯揭穿长白山仙女的神话,谈到经济,也没有一个人提过一斤大米要几文钱。所以我在很长时间里,总相信我的祖先是由仙女佛库伦吃了一颗红果生育出来的,我一直以为每个老百姓吃饭时都会有一桌子菜肴。

我读的古书不少,时间不短,按理说对古文总该有一定的造诣,其实不然。首先,我念书极不用功。除了经常生些小病借题不去以外,实在没题目又不高兴去念书,就叫太监传谕老师,放假一天。在十来岁以前,我对毓庆宫的书本,并不如对毓庆宫外面那棵桧柏树的兴趣高。在毓庆宫东跨院里,有棵桧柏树,夏天那上面总有蚂蚁,成天上上下下,忙个不停。我对它们产生了很大的好奇心,时常蹲在那里观察它们的生活,用点心渣子喂它们,帮助它们搬运食品,自己倒忘了吃饭。后来我又对蛐蛐、蚯蚓发生了兴趣,叫人搬来大批的古瓷盆缸喂养。在屋里念书,兴趣就没这么大了,念到最枯燥无味的时候,只想跑出来看看我这些朋友们。

十几岁以后,我逐渐懂得了读书和自己的关系:怎么做一个“好皇帝”,以及一个皇帝之所以为皇帝,都有什么天经地义,我有了兴趣。这兴趣只在“道”而不在“文”。这种“道”,大多是皇帝的权力,很少是皇帝的义务。虽然圣贤说过“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君视臣为草芥,臣视君为寇仇”之类的话,但更多的话却是为臣工百姓说的,如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在第一本教科书《孝经》里,就规定下了“始于事亲,终于事君”的道理。这些顺耳的道理,开讲之前,我是从师傅课外闲谈里听到的,开讲以后,也是师傅讲的比书上的多。所以真正的古文倒不如师傅的古话给我的印象更深。

许多旧学塾出身的人都背过书,据说这件苦事,确实给了他们好处。这种好处我却没享受到。师傅从来没叫我背过书,只是在书房里念几遍而已。也许他们也考虑到念书是应该记住的,所以规定了两条办法:一条是我到太后面前请安的时候,要在太后面前把书从头念一遍给她听;另一条是我每天早晨起床后,由总管太监站在我的卧室外面,大声地把我昨天学的功课念几遍给我听。至于我能记住多少,我想记不想记,就没有人管了。

溥仪的老师陈宝琛是一个非常顽固的封建遗老,他对清皇室很忠诚,对民国非常仇恨,所以他给溥仪灌输什么东西我们就不难想象了。陈宝琛曾经对溥仪说:“民国不过几年,早已天怒人怨,我大清开国已经有两百多年,仁德深厚,现在百姓都很怀念我大清,将来陛下一定可以光复我大清。”

溥仪相信陈宝琛的话吗?相信,而且非常相信。这就是为什么他后来出任伪满洲国皇帝,想借助日本人的力量光复清朝。有意思的是,陈宝琛并不赞同溥仪投靠日本人,连溥仪的生父载沣也非常反感溥仪这种做法。在他们看来,这种做法是卖国的行为,光复大清也要靠自己的力量。但是溥仪并不理会老师的意见,他觉得陈宝琛虽然忠于大清,但终究迂腐不堪。

溥仪大婚

溥仪结婚时十六岁,用现在的标准来看有些早婚了,但在清朝的皇帝中还算结婚比较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