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五、第一任民国政府(第4/5页)

袁世凯于3月31日任命黄兴为南京留守,仍总辖南方各军。留守府成立后,其组织和人事情况如下:

总参谋长:李书城,秘书长:陈凤光,军务处长:张孝准,参谋处长:欧觐文,政务处长:马良,副官处长:徐少秋,总务处长:何成浚,军械处长:曾昭文,军需处长:徐桂亭。

留守府统辖的各单位及其主管是:

军官学校校长:金永炎,入伍生总队长:沈靖,四路要塞司令官:官成鲲,宪兵司令:茅迺封,军需学校校长:刘文藻,测量局局长:章焕祺,金陵机器局局长:宾步程,巡警总监:吴忠信,南京府知府:方潜。

4月14日袁世凯颁布《南京留守条例》,留守府直隶大总统,有维持南方各军和南京方面的责任。成立留守府的主要目的,在整编和裁撤南方各军,同时又须顾及和保全革命实力。当时南京驻军的番号,共有七个军,26个师、51个旅。号称30万人,但编制不一,名号各异,情形非常复杂。一个师的兵力有1000人的,有几百人的,师长们均自认对革命有功,日日奔走留守府,索饷索械,甚至使用手段勾引他师营连长来归,下级干部遂致朝秦幕楚,以士兵为个人资本。

黄兴在留守任内编组了一支模范军“第八师”,欲以这支部队为革命基干。第八师由赵恒惕所部和广西巡防军合并改组而成,本拟派赵恒惕为师长,因为需要敷衍北方,所以改派冯国璋的女婿陈之骥为第八师师长。

参谋总长一职黄兴既坚决不就,袁又欲以之予南京卫戍司令徐绍祯。徐是个好好先生,也表示不就。袁乃请副总统黎元洪兼任,黎虽答应,却不肯离开武昌,于是黎便在武昌遥领副总统和参谋总长。陈宦则以参谋次长职代行参谋总长职务。

5月1日,参议院改选议长,选吴景濂为正议长,汤化龙为副议长。2日,唐绍仪总理率领内阁各部总长列席参议院,报告自己的政见。

唐绍仪以阁揆身份首先致词,他说:内阁将遵照袁大总统的施政原则——建议从稳健入手,措置以实事为归。今后施政将分别缓急先后,第一是军民分治;第二是裁兵,简练精兵;第三清朝与各国所签订的条约,均将切实遵守;第四改良法律,建立独立的司法制度;第五普及教育;第六统一币制,整顿金融;第七振兴实业,发展交通。

海军总长刘冠雄第二个致词,他认为海军急务有四,均需款办理,一为海军常年经费及推广学校,多派留学生,每年约需320余万元;二为新旧各船操演费,每年约需200余万元;三为已定内外各厂巡船、炮船、鱼雷船尚需我付价款1000万元;四为养船费每年130万元。

陆军总长段祺瑞致词时说:政府统一后,应筹军民分治之计划,一为精简军队以恢复地方秩序,由于武昌起义后各省自行召募,军队林立,较原有增多几达一倍,必需解散;二为拟制定军官为终身职;三为培植陆军人才,调查军官资格,分别其条件以派往东洋或西洋;四为制定征兵制度;五为设立兵工制造厂;六为设立被服厂;七为改良马政。

农林总长宋教仁致词说:农林政策应循渐进政策,十年树木正是这个意思。农业纯为生产事业,当以增加生产力为要着,增加土地之生产力有三途:一为垦荒地;二为修林政;三为兴水利。此外则设立农业金融、教育机关,以助长生产力。

司法总长王宠惠致词时说:整顿司法有五项步骤,一为实行司法独立,免除行政干涉;二为培养司法人才,遍处设置裁判传习所,以训练独立的司法官;三为励行辩护制度,既可牵制法官,且可代人民诉讼;四为采取陪审制度以昭公平;五为改良监狱。

教育总长蔡元培致词,他首先提出教育方针,分普通教育在于养成国民健全人格,和专门教育在于培养专门人才;二为教育设施亦为普通教育与专门教育;三为划定中央教育行政权限;四为教育经费之规定;五为分析京师教育现状;六为对海外留学生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