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胥吏的盛宴 彭县小吏舞弊案(第6/13页)

判完案子,胡知县便按程序上报按院,抄送成都府通判,同时发给彭县主簿,责成他们监督人犯缴纳前粮以及罪谷。

到了这一年的十月份,这四户人家总算把没完成的解额与罪谷缴纳完成,逃过一劫。

只有杜山陷入了绝望。

当初户房安排给他的解额是二十五石,尚且完不成,更别说还有追加的三十六石罪谷。杜山在后来的供状里,自承当时自己“陷入死地”。

就在这时,杜山忽然听说,那四家人是靠陈佐捏造出一户假人才得以过关的。他大为愤怒,如果当初陶、陈二人没有收取贿赂,如果王廷用没来敲诈,他说不定能完成自己的解额,不用受这么多罪。

这两个人是罪魁祸首,拼上自己破产,也不能饶过他们!杜山暗暗下了决心,可是县里有王主簿一手遮天,要告,只能去成都府里投诉。

可告官也不是那么容易。杜山的案子已有了定论,想要翻案太难,而且也没什么可翻的,他确实没完成。得选一个好切入点,才能引起上级高度重视。

杜山大概得了一位高人指点,他向成都府提告的状子,对自己的事只是约略一提,重点放在了“李代桃僵”这件事上。他控诉陈佐这个刁吏,明知胡知县前来盘查钱粮,仍收取贿赂,伪造户籍,替那四户遮掩罪行。

这一招特别狠。领导不介意你糊弄百姓,但非常介意你糊弄他。平日鱼肉百姓也就算了,上峰来查账也敢弄虚作假?也太不把成都府放在眼里了。

这一剑,就戳到了要害。

杜山的招数不仅如此。他在状纸里还特意提了一句,说彭县上一任杨知县,曾经打算要革除陈佐、陶成、王廷用、刘本敖等人,结果反被他们联手陷害而死。这些人至今仍逍遥法外,剥害乡民。

这一招就更狠了。

这几个人到底有没有陷害杨知县、怎么陷害的,后人永远不可能知道了。但这种事情,在当时很有可能发生。

知县是科举出身,精熟典籍,却未必了解庶务,何况他又是流官,干几年就要调走。胥吏们虽然地位卑贱,却深谙乡情,彼此抱团,把持着大部分基层政务。所以在县衙的生态圈里,胥吏集团可以和县太爷相颉颃。真逼急了,胥吏们施展手段,甚至可以把知县生生逼走。

在崇祯朝的广州府新安县,曾有过这么一个案例:新安县里有个胥吏叫陆荣祖,想要谋求一个职位,可负责选拔的承行吏员陶一魁秉公行事,拒绝了他的要求。陆荣祖大怒,竟然活活把陶一魁殴打致死。这么一起严重的人命官司,新安知县居然不敢管,生怕得罪了陆荣祖。直到苦主上告广州府,凶手才得以伏法。当时的广州府推官颜俊彦在判决里感慨:“吏之如虎也,令之如羊也。”可见有时候知县也是弱势群体。

《吏治悬镜》里对胥吏的凶悍,描述得更加精准:“本官稍有瑕疵,辄指为把柄,讲呈说告,恐吓多端,卖访勾窝,陷害无罪。于是长厚受其挟制,莫敢伊何;严刻者化为痴呆,惮于用罚。”

知县上任,往往会带至少两个师爷幕友,一个精通刑名,一个精通钱粮,分派到六房,就是为了从胥吏手里稍微夺回主动权。

不过胥吏欺官这种事,很少会拿到明面上来说。朝廷体面还要不要了?官员威严还留不留了?杜山一纸状书戳破了这一层窗户纸,直接指控陶成、陈佐等几个人欺官,操控县治,连知县都坑死了。结果整个案子从一桩贿赂小事上升到了“彭县还姓不姓朱”的问题,不由得上峰不上心。

这一份状书,于嘉靖二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递交给成都府。

一般来说,此类案件会交由成都府推官负责审理。不过推官业务很多,未必每天都在,因此在这之前,公堂还有一个预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