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字军东征的正义原则、主要动机和后续影响(第2/4页)

基督徒严谨的生活和习性已经开始松懈,逼得要加强纪律和忏悔,随着罪孽的增加,纠正的方法也随之发生变化。在原始教会,进行赎罪的工作之前,如果信徒们能够自愿采取公开告解的方式,就不会引起紧张的对立。中世纪的主教和教士对于罪人,则会审问他,强迫他交代自己的思想、言语和行为,规定他与上帝修好的条件。任性和暴虐轮番滥用这种自由裁量的权力,惩戒法规的制定用来告知并规范审判的精神。希腊人最早运用立法的模式,他们的赎罪规则经过翻译,为拉丁教会所仿效。查理曼大帝统治的时代,每个教区的教士都有一本法典,但很审慎地隐藏起来不让一般平民知晓。评估罪行和惩处罪犯是件危险的工作,僧侣根据经验或智慧,知道每种案件都可能发生,全都能够说出差异之处。有些列举的罪状让清白无辜的人难以设想,还有一些罪过超越理性认知的范围。最常见的犯罪行为像是奸淫和私通、伪证和亵渎、抢劫和谋杀,按照不同的情况或环境,用苦修或忏悔来赎罪,期限从40天可以一直延长到7年。在悔改期限之内,通过有益的规律生活,如斋戒和祈祷,病人得以复原,罪犯获得赦免。他的衣着简陋不合时样,表现出忧伤和懊恼,谦卑的态度禁绝社交生活的乐趣和事业的发展。但是严格执行这些法规就会使皇宫、军营和城市的人口大量减少。

西方的蛮族不仅相信这些惩罚而且大为恐惧,然而人性通常厌恶理论的原则,官吏强调教士属灵的审判权,几经努力也没有达成预期的效果。按照字面要求完成悔改根本是不切实际的事,每天重复通奸会使罪行加重,屠杀整个民族也包括在杀人的罪行之中。每种行为要是分开计算,数量就会增加。在这样一个社会混乱和恶行如麻的时代,就算是生性谦卑的罪人,宗教方面的罪孽也容易欠下300年的债务,无法负担之下只能要求减刑或赦免。就富人而言,要缴纳26个苏勒达斯银币(大约是4镑)才能减免一年的苦修悔改。[13]穷人只要3个苏勒达斯,约为9个先令。这些布施立刻拨交教会使用,从信徒的罪孽获得的赎金是教会财富和权力取用不竭的来源。300年的债务相当于1200镑,即使是富有资财的人士也会倾家荡产,只能通过转让产业来抵债。丕平与查理曼最慷慨的赏赐,是他们拯救自己灵魂最明确的证据。民法有一条基本的原则:任何人拿不出钱财,就得用身体来抵账。鞭笞的肉刑也为僧侣所采用,这是廉价而又痛苦的等价处分。根据一种极其怪诞的计算方式,一年的悔改还要多加3000鞭的体罚。[14]一位有名的隐士圣多明我绰号叫“铁胸甲”[15],对接受这种惩处具备技巧和耐性,在6天之内完成一个世纪的数量,也就是受到30万次的鞭打。有很多悔罪苦修者无分性别,都依循这个标准。法律也允许自愿牺牲者代人受罪,一个身强力壮经过训练的人员,可以用他的脊背代他的恩主赎罪。[16]

11世纪这种金钱和人身的补偿,演变为更体面的方式,让人感到满意。那些在阿非利加和西班牙与萨拉森人作战的士兵,服务军旅所建立的功勋,受到乌尔班二世前任的认同。教皇在克莱蒙的大公会议中宣布,给予献身十字架旗帜的从军人员“绝对的恩典”,一切的原罪都能够获得赦免,尔后所有的罪孽只要依据教规悔改,全部为教会所接受。当前这个时代的人生观非常冷漠,对于过去充满原罪思想和宗教狂热的世界,无法体会那种深刻的印象。本堂神父大声呼吁,唤醒数以千计的强盗、纵火犯和凶手,让他们去救赎自己的灵魂,用伤害基督徒同胞的行为,对不信上帝的异教徒痛下毒手。无论是哪个阶层或教派的囚犯,他们都热诚地赞同赎罪的条件。没有人完全纯洁,不能豁免罪孽的定谳和惩罚。大多数人对公正的上帝和教会负有应尽的义务,要靠着虔诚的勇气才够资格获得尘世和永恒的赏赐。如果他们作战阵亡,热心的拉丁教士会毫不迟疑地用殉教者的冠冕装饰他们的坟墓;[17]要是他们幸存,也不会没耐心等待天国的报酬,虽然时间已经延迟,但是恩典还会加多。他们将要为神的儿子流血奋战,耶稣不也是为了拯救世人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他们举起十字架,满怀信心走主的道路,上天在保佑他们的安全,或许当他们神圣的事业遭遇困难时,上帝会用那可见而神奇的力量,使他们化险为夷。耶和华的云柱和火柱[18]先于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基督徒完全有理由怀抱着这样的希望:河流会在他们渡过的时候分开,坚固城市的防壁会在他们的号角声中倒塌,太阳会在飞驰的途中暂时停下,好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歼灭那些不信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