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朝议(第5/7页)

对于这个结果,朱瞻基也是昨天就已经知晓,其实是不太满意的。

没有一个官员被判死刑,有二十余位降职调任,戴罪立功。有十余个被去官除职,发配三千里。还有十余个不轻不重的,只是丢官,连发配都不用,甚至依旧保留文勋级别。

这样的处理结果有些太轻了,甚至起不到惩治的作用。

但是,这件案子与朝廷的官员考核程序相悖,顾佐哪怕是朱瞻基的人,也认为不宜过重惩治。

朝廷一边要各地多生人口,多收税,一边却又大力鼓励移民,打压粮价。

地方官员们也难啊……

至于孔家在这里面使坏,又涉及到了朱高炽,这件案子的盖子不能随便揭开。

何况,孔家并不是愚蠢之辈,他们只是钻了这个空子,要说大恶,他们的确是在坏朝廷根基。

可是这件事他们做的十分聪明,根本没有他们参与其中的证据。

实际参与其中的六大粮商当然脱不了罪,但是他们现在人已经被抓了,家产被查封了。朝廷因此收缴了一百多万石粮食,近十万两白银,还要将他们发配三千里。

还能怎样?

总不能赶尽杀绝吧!

反倒是孔家利用朝廷的劳役为自己家修水利,利用天灾占地,这才是孔家推脱不了的罪责。

不过这个罪可大可小,即使再大也伤不了孔家的根基。

因为根据大明律,利用天灾,灾民受难购买天地并不是罪过。占用朝廷劳役,也只是罚金而已。

还有孔家刨人祖坟这件事,更是跟孔家主支没有直接关系。

这件事又不是孔彦缙他们自己动手干的,反倒是曲阜县令严叔同,在这件事上面的责任更大。

劳役是官府征派的,挖祖坟也是劳役所为,孔家最多有个管家出面,他们还又给了马家其他人二两银子的补偿。

这件事可以宣传出来,打压孔家的名誉,但是论起来,孔家并没有直接罪责。

所以,三司会审的最后结果,也只是对孔家罚金,并且由户部清查他们在山东各地的一万顷土地,若有强占,一律充公。

这个案子显然在文官系统里面已经形成了共识,孔家有错无罪,罚金了事。

结果呈报上来,朱瞻基却说道:“此事孤以为,山东粮食贪腐案件,官员拒粮案件可以化为一案。但是孔家强占良田,征用劳役,刨人祖坟,应另案处理。故此,刑部与大理寺应该分清事实,不可混为一谈。”

百官登时就明白了过来,朱瞻基这是依旧紧追不舍,不肯善罢甘休。

不过想想也是,朱高炽现在依旧昏迷不醒,朱瞻基要是不恨孔家,那就枉为人子了。

不过,即使另案处理,但是后面几件事都算不得大事,将孔家从造反的嫌疑里面拖出来,他们已经仁至义尽了。

所以他们经过重新商议,做出了对山东案件进行结案的总结,但是孔家其他的过错,另案处理。

朱瞻基这才同意了下来,按照他们的议事结果,让内阁开始写圣旨。

北方籍贯的官员,流放漠北,最近的都是在北海,远的到了后世的西伯利亚那里去。

而南方的官员大部分都流放到吕宋和星城,旧港。

所有的官员流放之后,并不取消官籍,但是降三级留用。至于一些低品级的官员,到了南洋或者漠北,则全部转为学官,教授当地百姓读书认字。

然后,轮到了工部。朱瞻基原本以为工部的事务如今都走上了正规,不管是修水泥路也好,修补河渠,防范水灾也好,这些事务如今都走上了一条良性循环的道路。

但是当吴中提出了报恩寺塔的建造又要追加拨款,朱瞻基才一下子想起来这个大明如今最难的工程。

永乐以来,大明的大工程不少,从耗资上来说,第一当然是修建明长城,这些年在长城上面耗费的资金超过了千万两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