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权柄所在(十二)(第3/3页)

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蜀民岁增,旷土尽辟,下户(四、五等)才有田三五十亩,或六七亩而赡一家十数口,一不熟,即转死沟壑,诚可矜恻。”

至于有钱人,就是一至三等的主户还有一百万左右,而就在这些里面,“然而天下郡县所受版籍,随其风俗,各有不同。或以税钱贯百,或以地之倾亩,或以家之积财,或以田之受种,立为五等。就其五等而言,颇有不均。盖有税钱一贯,或占田一倾,或积财一千贯,或受种一十石为第一等;而税钱至于十贯,占田至于十倾,积财至于万贯,受种至于百石,亦为第一等。其为等虽同,而贫富甚相远。”

赵嘉仁坦然说道:“不管是谁,统统得纳税!一等到五等,全部都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