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伤在该死的胸口(第4/12页)

即使由他人转述,蒂姆的事迹也着实令人动容。我在各类授奖申请中写过无数赞美的话,它们在我和蒂姆的队员交谈中全变得鲜活起来。这不是普通的报告。这可是申请他妈的荣誉勋章。我心里多少明白最终不会获批,但我没有泄气。蒂姆会获得某个奖章,甚至是海军十字勋章,而且他至少会进入最高荣誉的考虑范围。只是写出这些文字就让人激动。

荣誉勋章的获得者是海军陆战队的圣人。有贝洛森林战役[83]中的丹·戴利,香蕉战争[84]中的斯梅德利·巴特勒,以及从南北战争至今美国参与的战争中的近三百位英雄。

撰写表彰辞的过程中,我所有的沮丧都在置身其间的兴奋心情中消散。仿佛我的指尖透过电脑键盘触摸到了一位神。我感到自己的工作被赋予了意义。

派遣期过半,在我提交法学院申请材料时,我甚至把蒂姆的事写进了个人陈述。

“即使最好的副官也不能像蒂姆中士那样挽救生命,也不能像普通步兵那样每日冒着生命危险巡逻。但我们中最尽职的人确保他们的付出得到应有的尊重——我们为他们提供所需的行政支持,无论是帮他们领取缺席选票还是帮他们起草遗嘱。这种工作没有任何荣耀。副官的工作往往只在出错时才会被注意到。我的两段派遣都在写字台前度过,我在那里为陆战队员减轻他们预料不到的重负。这于我已足够。这于我的意义还不仅限于此。这也是我希望投身法律公益事业的原因。”

我没提到的是,派遣结束时我所在的营总共阵亡五人,也就是说那条小巷里的阵亡人数占了总数的一大半。我也没提到,前任指挥官曾警告我们不要在那条小巷所在的区域开展激进的巡逻。“在和本地民众建立更好的关系之前,我们在这里见不到胜利的影子。”他曾这样说。

部队的反应是一致的:“那些家伙全是白痴!我们是陆战队步兵!我们不躲避敌人,我们逼近他们把他们干掉!”营长莫茨中校的风格很激进,全营也到了后期才开始采用军事与民政并行的战略。

博伊兰从未忘记是自己把队伍带进死亡区域的。他无时无刻不在反思自己的每个决定,相信更好的领导可能会挽救那些逝去士兵的生命。他的直觉或许是对的。回到美国时博伊兰比离开时轻了三十磅,瘦成皮包骨,眼窝带着发紫的淤青,眼睛仿佛深陷海底。我和那五名阵亡士兵没有个人交往,因此我往往怀着神圣的爱国情怀看待他们的死,而博伊兰的心里满是对自己的憎恶和怀疑——这令他心如刀割。

我们从伊拉克回国后,他就一蹶不振,在海军陆战队舞会上大出洋相,每个周末都喝得酩酊大醉——工作日大概也一样。我记得有一天早晨八点他走进行政办公室,依然宿醉未醒,唇间含着一大块湿烟草,问道:“谁有吐渣的杯子?”没人愿意让他吐在自己那里,于是他耸耸肩,说了句“啊,我操”,然后拽起自己的衣领,吐在了衬衣里面。这事在陆战队里被议论了好几个星期。

这是一种方式。沃克勒的是另一种。差不多我们一回国他就开始想尽办法被派往阿富汗。伊拉克战争已近尾声,这在我们的派遣结束前就很清楚了。他追着9团1营的一位连长软磨硬泡,直到他们为他预留一个名额。随后他来行政办公室办手续时,我没有按惯例让下属处理,而是让他直接来找我。我想再次面对面地见他。

“所以你想去阿富汗?”我说。

“是的,长官,战斗在那里。”

“9团1营,”我说,“‘行尸’。”就所有战队的称号而言,他们的大概是最棒的。因为经历了越战,9团1营有资本夸耀他们在海军陆战队史上最高的阵亡率。陆战队员喜欢把自己比作拥有自杀性攻击力的疯狗——现实中他们有时确实如此,因此“行尸”在他们眼中很“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