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燃烧的沙漠(上)(第3/5页)

但是问题就出在了这位“苹果男孩”辛恩泰勒地身上。合约早就签好了,定金辛恩泰勒也大大咧咧毫不羞涩地收下,现在也应该花得差不多了,夜总会这边也为这两位已经不适合再参加正规职业比赛,但是的确在这个行业里风光过地拳王做足了宣传,门票也卖得干干净净。但是辛恩泰勒那边,却一直拖到了比赛当天的下午,才突然发来电报,通知这场比赛的主办方不能准时到场。面对这样的情况,夜总会的老板就算是再手眼通天,也只能摇头苦笑,难道他能长出一双翅膀飞到美国,把那个不知道躲在哪里鬼混的辛恩泰勒揪出来,把他丢到比赛的擂台上?!

所有购买门票入场的观众,已经得到了双倍的补偿,但是这些观众,有一大半都是来自各个国家驻扎在租界区里的政府工作人员和军方成员,又有哪一个是用几个小钱就能打发了的乡下小子?

夜总会的老板到现在都没有露面,但是他的指示,却通过总经理,不断传传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耳朵里……比赛,必须要进行。立刻寻找可以成为自愿成为石恩比赛对手的人,哪怕只是石恩单方面的技术表演,只要这个人能多坚持一段时间,也总好过让所有人白跑一趟!

换句话来说,这个石恩的新对手,最大的特色,就是要能挨揍!如果他能一次次被揍倒,又一次次的爬起来,接着又被石恩带着残忍的表情,再次重重揍倒,被揍得全身是血,惨不可言。同样可以满足那些观众内心深处,对释放暴力的渴望。如果夜总会选出来的拳手,被活活打死在擂台上的话,这当然最好……但是别忘了让他先签下一份无论死活,都和夜总会无关地文书!

这样的人,首先要能挨揍,其次要够笨,而且还不能有什么背景。死了也白死,算来算去,夜总会里还真有这样一个角色!

当一个身高将近一百九十公分,年龄也就是二十岁左右的中国人,用还算敏捷的动作,翻过了擂台的护绳,站到了擂台上,开始认真的做准备活动时。渴望看到一场拳王之间精彩对决的观客,全部对着这个名不见经传,显得太不自量力的家伙,齐齐地发出了一阵倒嘘,不知道是谁带的头。所有人更对这个可能在几秒钟时间内就被石恩击倒的中国人,倒竖起了大拇指。

而接受过严格训练,却从来没有参加过真正比赛的拳击手汤姆斯,更是瞪大了双眼。因为那个站在擂台上。准备和拳王石恩进行比赛的中国人,赫然就是连续三周时间,每天都会陪他进行拳击“练习”,天知道为什么,无论挨了他多少拳,第二天总能准时出现在他面前的人肉沙包……雷震!

一位参加过五十二场比赛,取得了四十一场胜利的职业拳击手,就算石恩今年已经三十六岁。体力早已经不复当年的强盛,但是瘦死地骆驼比马大。这样一位拳王,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这种绝不对称的实力悬殊,让所有人大失望,就连汤姆斯在内,所有人都不假思索的将赌注压到了拳王石恩的身上。

发生地这一幕,完全在幕后指挥的夜总会老板算计之内。无论这位幕后老板是谁。他能拥有今时今日的成就。除了付出了相当的努力,经历了一次次以生命为赌注地考验之外。更需要拥有远非常人可比的胸襟与气魄。

赌盘,他必须照开,面对没有任何悬念的比赛,只要没有脑袋烧坏,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应该买哪一方赢,他这个支持赌盘的东家,注定要在这场结局早已经注定的赌博中赔得一塌糊涂,但是只要用这种方法能够让大家满意,留住了这些客人,他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从这些客人的口袋里,把自己损失的钞票,连本带利地翻倍赚回来。

雷震没有理会周围所有人对他发出的嘘声,也没有理会那一只只对他倒竖而起的大拇指,他只是慢慢做着热身运动。他在半个小时之前,刚刚吃过了一大份蛋炒饭外加三个烧饼,但是他从那间大排档走回夜总会,三四里路,已经可以让他将胃里的食物成功消化,至于放掉气体的可乐……雷震还真的不知道,这种东西对自己恢复体力有多少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