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第3/5页)

清官难断家务事,孙悟空最是烦这些琐碎之事,因此听到如意真仙说到牛魔王,孙悟空便皱眉不已,当下直接说道:“这事就算是说到那老牛那里,也就是这样了!你堂堂一个妖仙,做什么不成,偏偏与这些凡人为难!俺老孙给你的好处你不要,那就老老实实滚蛋,要不然,俺老孙直接将你送到东海填了海眼,老龙王肯定给俺老孙这个面子的!”

如意真仙差点没怄死!,听听,这说得是人话吗?我做什么了,你要拿我去填海眼。偏偏看孙悟空那样子,不像是在讲笑话,顿时,如意真仙就怂了。

如意真仙一点也不怀疑孙悟空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毕竟,填海眼这种操作能做到的人不少,无非就是有没有这个权限罢了。就算是不能将他填海眼,把他送到东海龙宫镇压,只怕东海龙王也不会拒绝,甚至,如意真仙很怀疑,自己会不会成为东海龙族的食物。龙族的食谱可是广泛得很,一个没有仙籍,修行的是正统妖仙之道的妖族,对于龙族来说,算是一个不错的食材了。

如意真仙几乎是立刻指天发誓,自己再也不会动落胎泉的主意,立马就会令觅洞府,从此不会再靠近女儿国。

打发走了如意真仙,孙悟空打了一桶落胎泉水回了驿馆,取了一杯水给猪八戒喝了,顺利将那新生的一团血肉化去。也亏得一般情况下,轮回转世起码要等到胎儿完全成型才开始,甚至大多数都要等到分娩前一刻才真正投胎,否则的话,猪八戒就算是犯了杀戒了。

化去了这一胎之后,猪八戒又休息了一天,这才准备出发前往女儿国的王都。

女儿国对于取经人一行简直是有些狂热,唐三藏生得唇红齿白,是个典型的美男子,气质呢,又是极为不凡的,他不是那等世家子弟的一身贵气,反而就是出家人的脱俗之气,却又不显得高高在上,虚无缥缈,叫人看着就觉得心里舒服,生出亲近之感来。

在任何一个时代,颜控都占据了主流,别说是人了,就算是动物也是一样的,要不然,为什么自然界的许多雄性都长得要比雌性鲜艳美貌呢?当然,不同种族的审美是不一样的,羽族要的是羽毛华美,水族看的就是鳞片善良,身形修长更符合流力学。而兽族呢,一般就是喜欢那种高大威猛型的,因为代表了能够捕获更多的动物,更能够保护家庭或族群。

人族也是一样的,在上古蛮荒蒙昧时代,自然是伤疤越多越威猛,肌肉越发达越好,但是到了后来,人族就不是靠着肌肉吃饭,而是要靠脑子了,然后呢,审美自然出现了变化。像是唐三藏这样的美男子,自然就变得非常吃香了。

尤其,在女儿国这边,常年会过来的,多半只是一些行脚商人,这些人呢,相貌多半一般,另外呢,气质也很是庸俗。即便如此呢,民间依旧存在借种的事情,只是这样的事情并不多见,主要是吃了子母河的水,辛苦个三天也就能分娩了,而且呢,相对应的,分娩的危险性也很小,一般都能顺产。但是,要是与男子交合,情况就不一样了,十月怀胎,这其中就有各种意外,各种风险,尤其分娩的时候,还会出现各种状况。所以呢,除非真的喜欢到那个程度,否则的话,谁愿意冒这样的风险呢!

何况,若是生下来的是男子,一般都是交给父亲带回去,女孩子才会在女儿国留下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男子在女儿国待得时间长了之后,就会莫名虚弱,如此,谁愿意留下来呢?这才是女儿国虽说跟周边的国家有着贸易往来,但是,国内却几乎没有男子常住的缘故。

老实说,在对女儿国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唐三藏就很难理解那《西游释厄传》中,女王为什么会想要以一国之富为嫁资,留唐僧在国中做丈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