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需要公共说理教育和公民理性(第3/12页)

我在指出《中国不高兴》逻辑谬误时,就是这么做的。《中国不高兴》是一本宣扬民族主义的书,但我并没有与作者们争议民族主义的问题。我的议题是普遍的说理,不是赞成或不赞成民族主义的说理。民族主义与宗教、政治信仰类似,关键在于“信”。但不管信什么,就它进行说理,逻辑方式都是相同的。仅在逻辑层面上说事,当然是初级的,因为它先搁置阅读者与写作者之间可能存在的思想和立场分歧。在大学里,学生有了专业,也比较成熟了,写论文时,内容的要求也就会提高。这时候,教师就会对学生论述的道德原则、政治立场有所评价。如果学生写作中有赞成或主张暴力、种族歧视、仇恨性民族主义这类内容,教师当然不会不予置评。可是,不管专业知识多么高深,多么有创见,说理表述所需要的基本逻辑、语言要求仍然是绕不过去的。这也是为什么必须充分重视中学的基础教育。事实上,如果没有基本的文通字顺和可靠逻辑,再了不起的思想也没有说服别人的手段和力量。

理性话语的价值观是与他人平等、尊重、以说理相待的关系,并在这个基础上不羞辱他人、不欺骗他人、不歧视他人、不伤害他人、不使用任何暴力(包括语言暴力)对待他人。这也是正派社会的价值观。正如伦理哲学家马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所说,正派社会的第一原则不是做什么,而是不做什么。从反面来表述正派社会的根本道德原则,乃是凸显某一些行为对社会道德秩序的严重破坏作用。使用非理性话语就是一种对社会理性、真实秩序有严重破坏作用的行为。

逻辑、语言(文字)和思想这三个部分是结合在一起的。逻辑严密的说理语言也会谦和有礼,仔细定义自己所使用的主要概念,不用侮辱性字眼,不带吵架的腔调,尽量少用带有预设情绪的词汇。这样的说理在思想上也会倾向于人的自由、平等、尊严价值,主张包容、尊重他人权利、反对压制不同意见。相反,缺乏逻辑的话语势必会以逻辑之外的手段去支持它的“说理”,如暴戾、武断、威胁、专横的用词,攻击对方人格、谩骂和侮辱,甚至压制对方发言。这种话语在思想上也势必会有排斥性、仇恨情绪和暴力倾向。人应该通过自己的自由思想、独立判断而拥有看法和观点,不因为受到胁迫、欺骗,或感到恐惧而不得不有某种想法或做出有这种想法的样子。

非理性话语不仅仅是个别人话语的弊病,而且更是整个社会的危害。理性话语是民主社会的特征,而非理性话语则常常伴同专制而生。不讲理的话语可能存在于任何社会,但只会在专制社会中大行其道,甚至成为政府的权力话语。学校教育重视学生的理性话语能力,从社会作用来说,是一种帮助维护民主公共生活秩序的公民教育。从公民修养、禀性来说,则是一种提高国民素质的人文教育。

二公共说理习惯必须从小培养

公共话语逻辑和说理不只是一种知识,更是一种习惯,而习惯是需要从小培养的。一个人一旦错过了易于培养思想和话语习惯的形成期,即使后来有机会获得有关知识,也很难真正成为习惯。说理的习惯可以如何养而成呢?不妨以美国现有的公共说理教育为例,大致说一说这方面可以借鉴的实践经验。

美国学生一般11岁进入初中一年级(相当于中国的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的英文课本中都有公共说理的部分,程度和内容侧重虽有不同,但很连贯。这些内容反复出现,是因为公共说理不只是书本知识,而且更是一种有待在学生身上培养而成的公民习惯和品质。

美国公立学校的教育中,公共说理教育的准备其实从小学一年级就已经开始,只是对低年龄的学生最初还没有明确提出“说理教育”的说法。例如,《加州公立学校幼儿园至十二年级阅读和语言艺术(教学)纲要》对小学五个年级的“说理”都有具体的要求。小学一年级:“重述简单说理和叙述段落中的主要观点”。二年级:“重述文本中的事实和细节,说清和组织要说的意见”。三年级:“在说理文中区别主要观点和支持这些观点的细节”。四年级:“区别说理文本中的‘原因’与‘结果’、‘事实’和‘看法’的区别”。五年级:“分辨文本中的‘事实’、‘得到证明的推论’和‘看法’(尚有待证明的观点)”。五年级第一次明确这是“说理评估”(expository critique)的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