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第4/4页)

幸好被武某的家长及时发现,被送完医院,才捡回了一条命。

打人者固然爽快,发泄了一时的怒气,可他们不知道的,如果对方以法律形式起诉她们的话,那她们以后的人生即将留下一个污点。

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45条(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第46条(二)殴打,伤害采集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

第47条(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就我刚才举的例子,如果武某的家长用法律武器起诉那几名女生的,恐怕这几名女生就有牢狱之灾。

其实大家都知道,校园霸凌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它不仅仅直接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的影响我们的心里健康。

被欺负的同学,且不说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习跟生活,有些个别的,或许还会产生厌世的心里,或者还存在着报复的心里。还有些“受害者”会转学,这些都对一个学生产生了学业上的影响。每个人都有底线,每个人都有心里承受不住的时候,只是有的时间来得慢,有的来得快。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个人都是生命的独特体,缺少了哪个,哪个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

我希望受到欺负的同学们能够为自己站起来,告诉老师,告诉家长,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你的懦弱只会助长他人的气势,要学会反抗她们,而不是一味地忍受着她们的欺负。还有我想告诉那些总是喜欢以欺负别人为乐的人一句话,生而为人,务必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