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第4/5页)

嗡嗡的交谈音让教室更显闷热压抑。

天花板上吊着一个古旧的风扇,嘎吱嘎吱的徐徐转动,明明制造出让人寒毛直竖的凉风,在座的演员还得装出一副不耐酷暑的模样。

10号无奈地笑了一下,眼角皱纹疲惫:“那是一条活生生的命,不能用‘赶紧完事儿’来形容吧?我不知道在座的诸位怎么想的,但你们这么一举手一表决,被告的这个女人就没命了。”

“……那也是因为她有罪!谁让她嫌贫爱富,还杀人呢?”

想象力丰富的人民群众,光是看见“从宝马车上下来一个年轻女人”就足以脑补出“小三,被人包养,一身妇科病,说不定还被原配打过”等丰富多彩的人设细节。

况且这次的事情影响更加恶劣,女的要踹了没钱没房的男人,得知对方不同意还怒而杀人,“活该”二字足以说明一切。

10号又问:“被告人和死者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又没有结婚,不让分手也能分了,至于杀人吗?”

“她……她激情杀人呗,两个人拉拉扯扯,气不过就杀了。”

“再说现场还有目击证人呢,您没看报告上的证词?”9号陪审员拿出一叠纸,“住在对门的那个阿姨都跟警察说了,她从猫眼里亲眼看着那个女的进了门,过了没一会儿传来争吵声,吵得特别凶,还听见咣咣砸东西的声音。”

10号摇摇头:“听见声音不代表杀人了,凶器呢?”

“棒球棍啊,验尸报告说那个男人被打了好几下,最后一棍子打在后脑勺上……专业术语叫脑干,这个地方可碰不得,当场就咽气了,对门听见的说不定就是打人的声音。”

10号抓住其中不合理的地方反驳:“通常来说,冲动杀人都是一刀毙命,普通人哪怕一时气不过打了几下,也该冷静下来了,不可能一棍棍的把人打死。”

单国飞瞠目结舌地愣了半晌,迅速开口:“那就是她蓄谋杀人,回来就是为了杀人的。”

10号为他一会儿一变的说辞苦笑着摇摇头,询问对面的唐湖:“姑娘,如果是你,你会用棒球棍杀人吗?”

“……不会吧。”唐湖不安地搓了搓手臂,“万一没打过他,被他抢过来打我怎么办?”

在戏里,观众看到的是一部完整的电影,而在戏外,却是一个又一个零散镜头串起整个表演,再加上全戏只有一个场景,在这个镜头里刚被挑起怒火,拍下个镜头的时候可能隔了几个小时,所以保持情绪的连贯性就至关重要。

镜头没切过来,她也必须保持状态,不能让观众觉得出戏,幸好坐在一张桌子上的都是戏骨级别的演员,入戏还算轻松。

“对了,现场明明有刀,为什么被告人非要用棒球棍?”10号顺势站起来环顾四周,“再说被害人为什么不反抗?还是反抗却没反抗成功?单凭力气,他总不可能打不过一个女人吧?”

“那可能是因为他特别喜欢这个女的,我见过凶手的照片,长得……啧,我会看面向,她一瞧就不是什么正经样子。”单国飞依旧胡搅蛮缠,“就这种女的外面太多了,我和我老婆结婚那会儿什么都没有,她都跟我吃苦受累半辈子,结果到了现在,我儿子去相亲,女方一听说没房没车,嘿,连见面都不见。”

纵使疑点重重,十位陪审员仍然认定被告人有罪。

他们反对的不是素未谋面的“拜金女”,而是“拜金”背后折射出的自身,如果这样的人不死,那么下一个因为穷而被女人踹开或者分手的,就是自己。

即便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5号陪审员,也对被告人怀着或多或少的歧视心理,他一方面希望用钱吸引异性,另一方面又鄙视轻易被吸引来的那些人。

10号坚持疑点仍需讨论,却劝不动众人,气氛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