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七章 喜怒无常的不羁之人(第2/3页)

“看得出来,你在和德马库斯对位的时候很挣扎,你如何评价他的表现?”韦夏问。

“我并不是妄自菲薄,但我觉得‘Boogie’是超水准的。”奥顿说,“我敢这么说,而且我确信,和‘Boogie’同届的球员都会这么说,他就是我们这届球员里最强的,问题是,他的状态并不稳定。有时候,他会变成狮子,有时候就像只饿肚子的小猫。”

韦夏察觉要素:“‘Boogie’?”

奥顿道:“他喜欢别人这么叫他。”

“那你觉得,他状态不稳定的原因是?”

奥顿开始感到奇怪,不是做他的专访吗,这记者怎么一直在问“Boogie”?还有他和Wish长得好像啊!他们是亲戚吧?不会吧?Wish不会真的有个长得和他一模一样的亲戚吧?

“除了‘Boogie’,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韦夏第三个问题同样问到考辛斯,奥顿有点不耐烦了。

“没有了。”韦夏伤人地说,“谢谢你的配合。”

奥顿追问:“这不是我的专访吗?”

“是啊,我会如实报道的。”

“可是你一直在问‘Boogie’的事!”

“所以我们叫《没事找事报》嘛……”韦夏推了推眼镜,一个不慎就表现出善于讨打的属性,“你要是觉得莫名其妙,说明我的工作很到位。”

奥顿气得想打人,但对方是记者,真打了,他的NBA前途也就断绝了。

早就听说Wish有极强的讨人嫌功底,没想到和他撞脸的家伙也那么讨人嫌。

“和Wish长得像的记者都这样了,Wish本尊又会如何?”奥顿心慌,当即决定不给76人机会了。

是的,即使76人要选他,他也不来。

他要像2007年的太空易一样请求球队把他送走,不然他就满地打滚誓死不打NBA。

“Boogie”。得知了考辛斯的外号,只是个不大不小的收获。

按中文的英译,应该叫布吉或者布基。

韦夏这个很少有机会能使用中文的准中国人,却有个更妙的翻译。

他决定把“Boogie”翻译成“不羁”。既文雅,又贴合音译,还照顾了意译,同时很符合考辛斯本人的个性。

韦夏慢慢地走向考辛斯。

通过方才的对抗赛,76人的首选在他的心里,已经从费沃斯变成了考辛斯。

费沃斯很好,精神饱满,个性稳重,但上限不高。

什么样的球队拥有高位签会放弃上限更高却有严重隐患的球员,去选择上限固定,但成熟度高,可以即插即用的球员?

标准答案是1982年的湖人。

他们拥有那年的状元签,却放着明摆着的巨星苗子“人类电影精华”多米尼克·威尔金斯不选,选择了快如闪电但从打法到技术以及绝对上限都不如前者的詹姆斯·沃西。

沃西后来的表现必不会让湖人后悔。

但纵观沃西和多米尼克的职业生涯,两人的个人荣誉就有差距。沃西两次三阵,威尔金斯则入选了七次最佳阵容。

通过这个例子便可知,只有争冠的强队,才会在得到高位签的时候求稳选更稳重更能融入体系的球员,而不选上限高到没边的天才。

76人显然没有湖人的那种幸福的烦恼。

韦夏刚打完第一个老大赛季,虽然包揽得分王和一阵,但凭他一人想要带领费城崛起,是很困难的。

强大如巅峰艾弗森,身后都有个当选DPOY的穆托姆博压阵。

考辛斯拥有纸面上最高的天赋。

即使唯一的状元热门约翰·沃尔的上限都高不过他。

按照重建队伍正常的选秀逻辑,选最好的,不选最合适的,76人没理由错过考辛斯。

韦夏的思维随着脚步滚动。

他走到考辛斯的面前,依旧戴着眼镜,拿着纸和笔:“不羁,我可以给你做个专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