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抢劫(第2/3页)


花逸满面痛心疾首,一副深度忏悔的样子,拽着滕风远的衣袖开始假哭,“尊主啊,我当年实在是被逼得走投无路,又冷又饿,你想我一个弱女子容易吗?没爹没娘的,不然也不会抢你的钱啊……”
他发出低低的笑声,“原来有关钱的事情,你记得这么清楚。”
摸着良心说,花逸没穿越前绝对是个良民,抢劫这事,她实在是迫于无奈。
那时花逸住在鸿华山庄,经常遭人白眼,一年后她翅膀长硬了,加上那天实在是气不过,就和鸿华山庄的梁夫人狠狠吵了一架,花逸是个牙尖嘴利的人,真骂起人来跟机关枪似的,梁夫人被气得七窍生烟,招手唤来武仆,“把她绑起来,我要好好教育一下这没娘教的贱蹄子……”
花逸哪里肯乖乖被她打,窜到了房梁上,武仆对她穷追不舍,花逸左闪右躲,奔出了山庄大门,梁夫人发了狠,“你有种就别回来,赖在庄子里吃白食的货……”
花逸不甘示弱,“不回来就不回来,你以为我喜欢这里?”
看着对方想抓她又抓不到的气急败坏样子,花逸心里很爽,她那时体内还有真气,别的不行,但跑得贼快。从得知这个世界如此坑爹后,为了避免无缘无故死不瞑目的命运,花逸穿越过来之后,只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跑。
当金华山庄的武仆在练习刀法剑法的时候,花逸提起真气在焦景山的山沟里河道边跑个不停;当别人在插科打诨的时候,花逸挥汗如雨在各个山头狂奔——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逃跑永远是保命的最佳法则。
如此跑了一年,武功招式没人教她,她自然不会,但逃跑的速度却是连梁谷仓都比不上。她一路奔出了金华山庄所在的焦景山,那些在后面追她的武仆只能对着她远去的身影望而生叹。后来在路上遇到一辆拉着柴火准备前往布火城的马车,花逸说了几句好话,赶车的老汉便让她搭了顺风车。
斜阳夕照时分,马车到达布火城,花逸向赶车的大叔道谢后,直奔当地最大的当铺,把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据说是她那个已经驾鹤西去的娘送给她的手镯当了出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花逸拿了十两银子离开当铺,直奔街角处的小酒馆。
许是她饿得心慌跑得过急,还没跑进酒馆就和路人撞了一下,那人说了声“抱歉”,花逸也没在意,大步地走向酒馆点了两个小菜,狼吞虎咽吃了一顿,等吃饱喝足后,她往腰上一摸,顿时脸色大变,完了,钱袋不见了。
那天小二甩着抹布满面鄙夷地看着她,“这位姑娘,就三钱银子而已,你不是打算吃霸王餐吧?”
小二的话刚说完,旁边几个健壮的打手立马围了过来,像是生怕她跑了一样,花逸心虚不已,“谁打算吃霸王餐,我不是在找吗?”
她在身前身后找了近一刻钟,最后可怜兮兮地抬头,“你们这里缺洗盘子的吗?”
诚然掌柜只要钱不要洗盘子的女人,花逸迈出酒馆大门时披头散发,走了两步她又折了回来:“掌柜,给根干净的筷子吧。”
头上的玉簪被拿来抵了饭钱,花逸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点多少菜,不然不知道掌柜会不会把她衣服扒下来抵债。掌柜瞅了她两眼,披头散发就跟疯婆子一样,非常仁慈地递给她两根筷子。
彼时夜色粘稠,布火城华灯闪烁,花街柳巷热闹非常。花逸却一个人坐在青石板台阶上,头上插着两根筷子,心里悲凉得跟秋风扫落叶似的。
不远处是布火城最好的酒楼,楼上挂着一溜溜红灯笼,红光四射喜气洋洋,进出宾客皆身着锦衣华服,仆从鞍前马后伺候着,他们的得意与花逸的悲催形成了鲜明对比。花逸的内心燃起了熊熊烈火,磨了磨牙,她决定去报复社会,让别人也尝尝丢钱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