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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塔斯拿出一根烟,用过滤嘴轻敲餐桌。“愚蠢的人声总是能毁了一切。”

侍者端来了另外两杯香槟,还有一道菜,叫“薰衣草汁浸比利时白芦笋”。

“我也从来没喝过香槟。”侍者走后,格斯说,“如果你想知道的话。还有,我也没吃过白芦笋。”

我正在品尝第一口。“好吃极了。”我说。

他也咬了一口,咽下去。“上帝,如果芦笋总是这么美味,我也要当素食者了。”下面的运河里,有一条涂了漆的小木船朝我们划来,船上有几个人,其中一个三十来岁的金色鬈发女子喝了一口啤酒,然后向我们遥遥举杯,喊了句什么。

“我们不会荷兰语。”格斯也喊回去。

另一个人把那句话翻译了喊出来:“漂亮的一对儿,赏心悦目。”

这里的菜肴令人惊艳,每上一道菜,我们谈话的热情就转移一分到食物上,逐渐演变成有一搭无一搭对美味的赞颂:“我希望这个意大利紫胡萝卜烩饭变成人,那我就能把它带到拉斯维加斯跟它结婚了!”“甜豌豆冰果露,你真是美妙迷人,出乎意料。”我下午要是饿得更厉害些就好了。

侍者上了意式青蒜土豆团子配红芥菜之后说:“接下来是甜点。还要再来点星星吗?”我摇摇头。两杯对我来说已经够多了。我对抗抑郁药物和止疼药的耐受性都比一般人高,香槟也不例外;两杯之后,我觉得心里暖洋洋的,但还不至于晕头转向。但我不想喝醉。像今天这样的夜晚可不是平时常有的,我想要记住今晚。

侍者离开后,奥古斯塔斯依旧扬起一边嘴角微笑,望着运河下游,而我往上游望去。可看的东西太多,因此沉默并不让人觉得尴尬,但我想要一切都完美无瑕。也许已经堪称完美了,但我总感觉好像有人努力把我想象中的阿姆斯特丹呈现在我面前,结果反而很难忘记这顿晚餐,包括这趟旅行本身,都是癌症福利。我只希望我们自在地聊天、开玩笑,就像在家里的沙发上一样,可面前这一切的背后却有某种紧张感挥之不去。

“这不是我参加葬礼穿的西服,”过了一会儿他说,“最初得知我的病情时——嗯,他们告诉我大概有百分之八十五的治愈可能。我知道这已经是很大的胜算了,但我一直在想,这无异于一场俄罗斯轮盘赌。我是说,我要经历地狱般的六个月到一年,丢掉一条腿,可到头来,还是有可能不起作用,你明白吗?”

“我明白。”我说,但其实我不明白。我从来就是晚期,所有的治疗目的都是为了延长生命,而不是治好癌症。法兰昔弗给我的癌症历程带来了几分模糊的可能,但我和奥古斯塔斯不同:在我确诊的那天,生命的终章就已经笔墨落定;而格斯则像大部分癌症幸存者一样,活在不确定性里。

“对了。”他说,“于是我从头到尾折腾了个够,为那一天做准备。我们在皇冠山公墓买了一小块地,有一天我和爸爸去转了一圈,我自己选了个地方。我把自己的葬礼整个都计划好了,最后,就在做手术之前,我问爸妈我能不能买身西服,嗯,真正的好礼服,万一我挂了,嗯。后来吧,总之,我一直没机会穿。直到今天。”

“所以这是你进棺材穿的礼服。”

“对。你没有准备进棺材穿的礼服吗?”

“有啊,”我说,“是我为十五岁生日宴会买的一条连衣裙。但我可不想在约会时穿那个。”

他的眼睛一亮。“我们这算是在约会?”他问。

我垂下眼帘,感觉有点儿难为情:“别追问啦。”

我们俩都吃得好饱,但甜点太美味了——鲜美多汁、口味浓郁的百香果奶油布丁,不尝一点儿简直辜负人生,于是我们慢慢吞吞地吃着甜点,希望肚子重新饿起来。太阳就像个坚决不愿上床睡觉的两岁小孩,已经过了八点半,还到处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