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阿拉斯加雪橇犬(14)(第4/6页)

他慌乱地出去,看着积雪中已经被淹没的脚印,毫不犹豫地就踏入了积雪。

不能丢下他,他们都在一起这么久了,难道还不知道彼此的意义是什么?

他一直朝着他哥离开的方向追去,发现他去了人类的镇子。

难道他哥要和人类一起生活,不要他了吗?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以后还怎么见到哥哥。

他内心惶恐,压根顾不得自己身上的伤,冰雪在伤口的毛发上都结冰了,他甚至感觉到了冰冷。

积雪让他的行动有些艰难,但他寻哥心切,这些阻碍根本不能让他停止前进。

他想了很多种可能,如果哥哥跟人类一起生活了,那他以后也就得在人类活动的区域经常出没了,虽然很危险,但能看到哥哥,他就觉得满足。

就像他小的时候一样,哪怕见一面,都觉得是恩赐。

就在他路过雪原森林时,发现一个红棕色的身影正向着这边而来。

自从米吉德夫妻搬走后,这里也很少有人来了,因为这里距离镇子上还有些远。

大灰狼停下脚步,看着那身影朝着自己靠近。

看了半天,才看清楚是他哥,他着急地往前走去。

到了他身边才发现他叼着一只火鸡。

是人类喜欢的肉香味,大灰狼这一世并没有吃过这种熟食,但是当猫咪的时候吃过,人类做的食物都比较美味。

原来他是去找食物了啊,他以为他哥不要自己了。

大灰狼小声地呜了一声,亲昵地蹭阿拉斯加。

“呜。”我以为你不要我了,我都准备好去找你了。

白忆把还温热的火鸡放在积雪里,也蹭了蹭大灰狼先生,示意他吃东西,趁热吃。

这是他在一个镇子上的富豪那里偷来的。

富豪过生日,他不怎么大的庄园里有很多贵宾,当然还有许多宠物犬,白忆趁着他们不注意就溜进去了。

在他们合影的时候,他躲在桌子底下偷走了一只火鸡。

火鸡是比较大的,比常规的鸡要大很多。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愿意当小偷呢。

如果山上的猎物资源充足,他和大灰狼先生也不会下山。

这一个冬天估计都得这么过了。

这大概是白忆最不想回忆的一段经历了。

白忆见大灰狼先生不吃,自己就把活计的腿撕开,咬住递给大灰狼先生。

大灰狼先生看着他半天,接受了他的好意,他张嘴吞下了火鸡的腿。

嗯,很好吃,还是哥哥喂的,更美味了。

白忆见他吃了,有点高兴,说明他的“努力”没白费。

他还害怕大灰狼先生不是熟食。

他们两个在半路把一只火鸡给吃完了,白忆吃得少,多数都喂给大灰狼先生了,他受伤了,要吃饱了,免疫力才能上去,伤口才能迅速愈合。

吃完饭后,白忆把掉了油渍的地方用雪埋了,他和大灰狼先生并排回家。

虽然他没有大灰狼先生有能力,但他可以保证在大灰狼先生受伤的期间,不让他挨饿。

他的投喂换来了大灰狼的宠爱,回到家后,大灰狼先生不断地舔舐他,热情地让白忆有些不好意思。

他也给大灰狼先生舔舐伤口,希望他能尽快好起来。

他们大概一个冬天都得在这里度过,这里很安静,又是暴风雪天气,不会有人来的。

所以他们不用担心会被打扰。

只是白忆发现大灰狼先生好像越来越离不开他了,只要他要出去,大灰狼先生即使受着伤也得起来跟着他。

这让白忆有些无奈,大灰狼先生跟着他,他就没办法施展自己的“技术”了。

然而在做“强盗”和“小偷”这方面,大灰狼先生其实比白忆更技高一筹。

只是他自己有能力,食物资源不缺乏的时候,他都是靠自己去捕猎,不屑于用这种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