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百岁爷五更天”之歌(第2/4页)

“损失20万美元,”弗莱和克雷格回答,“20万付给你的两位受益人!”

“可是我丢掉的将是全部财产,还加上我这条性命!在这件事情上,我的损失比你们公司的损失要大得多!”

“那确实!”

“绝对如此!”

“我们一定尽职尽责。”克雷格毅然地说。

“我也会按自己的方式尽最大努力保护自己,别忘了,我的利益要比你们大很多倍。听我的话,把你们的眼睛睁大一点儿,尽你们最大的努力保护我,而且也相信我也会尽力保护自己。”

除了加倍提高警惕之外,再没有什么可说的或可做的了。但不可否认,现在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糕。

通州,这个天朝最古老的城市之一,位于潮白河的支流上——与北京相连的另一条运河的发源处。现在已发展成为一座享有盛名的城市和交通枢纽,由于该城市人口的流动量很大,使得城郊也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港口停有无数舢板和平底帆船,旅客可任意选择。

他们在街上随意行走,突然前面围了一大群人,克雷格和弗莱觉得此时更应该注意安全,他们认为,老王有可能乘机采取行动。如果在此下手的话,他一定隐藏在某一个地方,杀了人后在死者身上留个条子,标明是自杀。不过,在这样人山人海的大街上,在这市区的广场里,他是没有机会动手的。

一般来说,金福的贴身卫士没有理由害怕那突如其来的袭击。他们唯一有必要担心的是,自他们离开上海后,这位漏网“长毛”可能采取了某种特殊的方式,根本就没有尾随他们而行。因此,他们得睁大眼睛,注视来往的人群。

金福立刻停了下来,两名卫士紧紧地贴在他的身边,时刻准备着。只要需要,他们随时组成一个堡垒。金福听了又听,觉得没错,一群男孩在街上玩耍,嘴里喊着自己的名字。他感到很惊讶,同时迷惑不解。他的两个保镖靠在他的身边,越靠越紧。他被人认出来了吗?好像没有这种可能。很明显他并不是被吸引的对象,没有人怀疑他到了这儿,但这些孩子总是反复叫着:“金福!金福!”

他耐心地等待着,想弄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一大群男人、妇女、小孩围着一个游唱歌手,他们是在为他热烈地鼓掌、喝彩,不仅在他演唱之后,甚至在他演唱前也有掌声。

他发现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便沾沾自喜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印刷鲜艳的传单,声音洪亮地吆喝:

百岁爷的五更,百岁爷的五更!

原来如此,难怪这里聚集这么多观众。这位流浪歌唱家正在那里大声演唱,歌中的主人翁正是金福。克雷格和弗莱想把金福拖走,但他不想离开,他以前从未听到过这支歌,很想听听它。他争辩说,没有人认识他,他要再多待一会儿。

一更天,从上海开始歌唱,

银白的新月发出柔和的光芒,

娇嫩的柳芽,

刚刚含苞欲放,

金福现在二十岁。

二更天,天空清澈又明朗。

月光洒在衙门上,

生活富有朋友多,身体壮,

金福今天是四十岁。

歌唱家时而改变表情,每演一节就把自己装扮得老一些,观众疯狂地为他喝彩鼓掌。他又继续唱道:

现在到了三更天,月儿高高挂在天空上,

不断放射出银灰色的耀眼光芒,

沉甸甸的秋天就要到来,

金福已是六十岁。

四更天刚开始,月儿在西面徜徉,

月光逐渐减弱,步履开始踉跄,

又像蜷缩的虾,皱纹满面,

金福到了八十岁。

五更天按时来,阴森又冰凉,

月光熄灭,星星藏,

死神来访不必哀叹,

金福已经一百岁。

黎明破晓,阎王爷抱怨嚷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