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6章 索尼和飞利浦发难了(第2/4页)

高通发明了大量的移动通信技术,并将这些移动通信技术变成了现行的移动通信技术标准,所有通信企业,包括通信设备制造企业,终端企业也就是手机企业等等只要想让自己产品连上网络,就必须要使用这些移动通信技术标准,那自然而然就要给高通掏钱了。

每个通信设备厂商交给高通的专利授权费,比自身的利润还高。

也就是说这些专家组的出现,将企业专利所能形成的壁垒,甚至利益都给极度扩大化了。

要是没这个标准的话,企业自己再研发出来一个类似的专利,也就绕过去了。

而现在,企业要是想要自己研发出一个别的专利技术,那就会整个标准,甚至整个行业排斥在外,根本无法生存,更别说发展了。

就如同移动网络通信技术,难道华为真的就绕不开高通所形成的技术壁垒吗?

动态图像压缩传输标准,因为还在推广阶段,并没有实际应用,甚至可以说唯一将其实际应用到现实生活中,也就是小霸王的影碟机。

所以到并没有收取什么专利授权费,反而索尼,飞利浦等厂商还发过来了一封,今年年底到期的专利授权书。

并且还装模作样的将擎天吸纳到了动态图像专家组中,成为专家组成员之一。

其实这些企业,专家组这样做也无可厚非,毕竟成立标准也不完全是坏事。

首先,成立标准之后,使得绝大多数企业不用再支付研发费用,再者,有利于企业企业之间,国与国之间的互通。

就打个比方,如果各个企业都各自来一套标准,那很可能就形成了,小霸王所需要的光盘只能擎天自己生产,因为别家生产的光盘都不能被小霸王影碟机播放,而同样小霸王的光盘也放不到别的企业所生产的影碟机中。

更意味着,消费者一旦购买了谁家的影碟机,就只能一直用谁家的,一旦换掉的话,之前的光盘全部沦为废品,消费者被牢牢的绑在了一家企业之上,彻底失去了选择权。

移动通信更是如此,如果标准不统一,很有可能换个国家,用户就需要再换一张电话卡,甚至一部手机才行。

但问题是,这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行垄断霸道之实,阻碍技术进步,那就有点太坏了。

就如同现在一样,擎天在影碟机的研发和生产过程,根据实际情况,产生了不少新技术并且应用在了自己影碟机和光盘上。

按说这是一件好事吧,可是这时候这动态图像专家组就跳出来了,说擎天的影碟机和光盘违背了他们所设立的国际标准,勒令擎天立刻将影碟机和光盘的生产和技术标准,跟国际标准看齐。

也就是说,擎天辛辛苦苦研发出来的技术,竟然这帮人以有违国际标准为由,强行要求擎天去使用索尼,飞利浦,东芝,柯达,雅马哈,杰伟世的专利技术。

并且还假惺惺的说,现在又不用擎天掏专利授权费,并且还避免了擎天在科研技术上投资。

这明明有现成饭可以说,还要自己费劲吧啦的去做,似乎怎么想都觉得擎天,方辰的脑子有病。

可问题是,一旦擎天真的没有科研能力,更没有能与之抗衡的专利,那索尼,飞利浦他们几家要是向擎天收取高额的专利费,擎天又该怎么办?

以方辰想,那时候除了退出不干影碟机以外,似乎就剩下老老实实低头挨宰这条路可以走了。

然而还有一个问题,擎天的影碟机,乃至于整个华夏的影碟机都需要向索尼,飞利浦他们缴纳专利费,而索尼和飞利浦他们,却可以相互搞免费授权。

如此一来,不就意味着,索尼和飞利浦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要比擎天和华夏影碟机的成本要低一些,这将极大的增加了这些外国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