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第①〇个故事! 我在民国当混子

新鲜出笼的男神系统, 并没有藏身意识海洋,而是就在外边,就在苏清之周围一米的范围内, 来回横跳, 好像知晓苏清之不会将自己因为失忆产生的苦恼, 发泄到自己头上似的。

苏清之不是很懂, 明明是‘随手’造出来的工具, 怎么就一无是处呢。

【我可以帮助造物主大人更好的认清自己。】

很好, 不叫宿主了, 只是心里感觉好憋屈哦!居然提议宿主去撞墙,看不看能够恢复记忆?这是正经系统应该干的事?

看着像毛线团子的男神系统漂浮在周围,苏清之整个人都不好了。

“趁我现在还没有发脾气”苏清之看向男神系统:“现在就给我滚,圆润的滚。”

男神系统:宿主暴躁怎么办?多半是失忆引起的, 建议提早撞墙,免得连出去记忆错乱的情况。

“算了, 没记忆就没记忆, 反正失忆不是两三天了, 没原主记忆,老子也能够活得开开心心。”

苏清之一口一个老子, 穿着纳的千层鞋, 褐色的马褂长衫,就出了所住的梧桐小院, 往巷口处卖馄饨的小摊走去。

一走进近,烟雾弥漫,鲜味扑鼻。

“来碗馄饨。”

“好的。一碗馄饨。”小贩吆喝着。“加辣子不。”

“少要点。”

很快, 一碗热气腾腾, 点缀了少许红油的馄饨端上来。

苏清之慢悠悠, 一口一个馄饨吃的。街上很是热闹,街对面就是洋人馆,时不时就有黄包车司机拉着客人走过。偶尔还有一两位穿着旗袍的丽人,婀娜多姿的走来,说说笑笑,全是百乐门发生的趣事。

这是在沪市,而他应该是一位游手好闲的混混。

哦,最主要的是没有亲人,就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儿。

在失忆的情况下,不得不说,这样的身份,太让人有安全感了。

苏清之吃掉最后一颗馄饨,然后喝掉辣乎乎的汤水。

“再来一碗馄饨外带。”

苏清之摸出一个银元,顺便让老板再给他煮一碗馄饨,他好带回家晚上热来吃。

很快,老板又给苏清之煮好了一碗馄饨,就用小摊用的粗瓷碗,这是苏清之来到此方位面世界后的习惯,吃一碗再打包带走一碗。

很少煮饭,主要是住的梧桐小院没有厨具,不,确切的说,是连火灶都没有。

苏清之拿过找的钱,端着馄饨,就往巷子走。刚走到巷子尾,就碰到穿着月牙白色旗袍,身段婀娜,样子清秀的红牡丹从小院走出来。

红牡丹有一个妹妹,叫白玫瑰,一起住在梧桐小院,早出晚归在百乐门工作。

从苏清之身边经过时,红牡丹微微一笑,眼中全是挑逗。

“哟,苏公子这是终于舍得出门了?”

苏清之:“???”

“莫取笑我,谁是苏公子?”苏清之到底做来了原主那样的嬉皮笑脸,对着红牡丹调笑道。“红牡丹小姐,这是准备去上班?”

“谁早上八点过去上班啊。”

红牡丹倚靠在墙壁处,手指尖突然夹了一只香烟。没有点上,只是装模作样,却风尘味儿十足,活脱脱的妖精。

“苏公子什么时候来百乐门坐坐,我和妹妹一起跳舞给你看。”

这辈子的苏清之长得十分帅气,哪怕穿着普普通通的长衫马褂,气质也显得与常人不一样。而红牡丹说的这些话,其实每天都在说的,结果今天说的,听起来格外的暧昧。

——这是想找个老实人上岸?

莫名的,苏清之脑子就划过这样的念头。

苏清之不动声色的笑笑,却道:“我就一个混子,哪里有资格进百乐门花销?”

说罢,苏清之直接越过红牡丹,就进了小院门。

红牡丹望着苏清之的背影久久不语,许久后才一声吁叹。却不知,苏清之一回到屋子,就询问男神系统。

【你确定不给我任何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