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台湾发现我(第5/7页)

我在读“天下”出版的《发现台湾》已经是第二遍了。

不瞒你,我没读过台湾史。

台湾的孩子没读过台湾史?正是。我读过中国历史、英国历史、美国历史、德国历史、犹太人的历史、吉普赛人的历史……可是,我不曾读过台湾史(其实不必对你觉得羞愧,因为我想你八成也没读过);我们一直不太把台湾当一回事。

读《发现台湾》的感想,就好像,这台湾的孩子我已经认识了一辈子的时间,却第一次看见属于他的照片簿。簿子里有发黄的照片,照片下面有母亲的手迹,写着孩子胎记的颜色、第一次摔破头的地方、上学时走过的路、第一篇作文……对着照片本子我轻声“啊”了出来,“对,他就是这一副德性,原来如此——”

黯黄的照片再度提醒我:台湾是一个移民社会。三百年前在狂风巨浪中跟路上岸的是移民,四十年前从拥挤不堪的军舰上仓皇入港的,是移民,也是难民。对移民,这海岛是个供人开发掠夺的地方;对难民,这是一个暂时歇脚的地方。移民的开发心态,使原本樟木产量举世无双的台湾今天看不见几株樟树;难民的苟且心态,使人口早超出五百万的大台北到九十年代还没有一个畅流的捷运系统。

是因为,当初来的时候,草莽初辟,搭个竹篷就得睡一家大小,所以养成了用砖块和杂志修床的习惯吧。(华德指着修好的床说:“这床还可以用上一百年!”

我说:“谁管一百年以后的事?”)是因为,唐陶宋瓷都在“老家”,所以不在乎哐当哗啦地搬家,摔破几个大同磁碗吧。难道不是因为,当年从湖南流离到浙江,从浙江颠沛到海南,从海南亡命到台湾,身上唯一的财产是奶奶临行密密相缝的一只布鞋。难道不是因为那流离颠沛的命运,所以我年迈的中国父母到今天还保留了适应飘泊的自卫本能?你可以赞美他们的弹性,但是知晓他们的弹性来自哪里,令我神伤。

移民,自然也是拓荒者。拓荒者的人生课题不在礼法的传承维系.那是旧社会的规则。在瘴疠丛生的新世界里,重要的是如何闯出路来。对大自然的险恶,用柴刀和臂力去闯;对政治势力的险恶,用机智和狡狯去绕。荷兰人、郑成功、清政府、日本天皇、国民党,各有各的统治方式,统治方式就是所谓“法”。对于拓荒者,守不守“法”只是末节,达不达到生存目的才是主题。法无碍于目的就容忍它,法有碍于目的就绕过它。

这并不稀奇。澳洲人也有这个个性,早期的美国人更是。你也记得吗?西部片里的英雄,可多半不是那呆头呆脑的警长,而往往是那一枪在手、恩怨自决、单骑闯天下的好汉。从法治的眼光看,咱们的廖添丁可是个该受管训的甲级流氓。

法,对于台湾移民的孩子,就像大汉溪边伫立的“此桥不通”的木牌,绕过它!

路是人走出来的。只要达到目的,没有人在乎河床地通车严重的破坏环境,没有人在乎路肩超车会肇成最致命的车祸,没有人在乎槟榔摊上乱真的警用灯威胁了真正警灯的作用……

那个不能容忍我十公分“侵占”的德国警察会觉得台湾人这种对法和秩序的蔑视是骇人听闻,匪夷所思;来欧的朋友也摇头:你不知道,台湾的脱序实在令人难以忍受,太乱了,太乱了!

我怎么会不知道?你忘了《野火集》是谁写的。可是,不管你喜不喜欢,台湾人这种山不转路转的伸缩性,这种蔑视成规的草莽性格,这种只认目标不讲原则的“闯”劲,难道不也正是它今天经济成就的种子吗?将小汽车开进泥泞的河床、开过泥坑,是脱序也是不畏艰辛;随随便便地搬家,是邋遢也是灵活;用杂志和砖块修床,是短见也是聪明;用一分钱,作八分投资、讲十分话,是轻率也是勇于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