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过犹不及 旧事追罚(第4/4页)

稽戾王朱祁镇赦免方孝孺及其后人,就是投降。

洪武年间、永乐年间、宣德年间、景泰年间,都没有给方孝孺翻案,到了天顺年间,给方孝孺翻案了,这不是投降是什么?

朱祁钰当然不可能同意给方孝孺翻案。

“他们不是要翻案吗?若是宁海方氏,一律不得科举,准其投效他堂。”朱祁钰做了一个决定。

朱棣还是太仁慈了。

既然要族诛,那就把事情做绝。

宁海余庆堂方氏,一律不准科举,但是可以投效其他河南郡方氏,就可以继续科举了。

树都倒了,树倒猢狲散便是。

一巴掌呼在他们的脸上,就知道疼了,也不会有那么多方孝孺是不是被诛十族了。

一个连举人都不是的人,居然比景清刺朱棣还要出名!

朱祁钰对着兴安说道:“王直王尚书和解祯期有旧啊,你去宣他觐见。”

……

《宁海方氏正学先生故里发派总序》:「我宁海方氏及至英宗复位大赦天下,为我孝孺公建坊立祠诏求后嗣始得归宗,然后复振重修宗谱。派下又有分迁异地者,咸登诸系图,以备后之稽考。」大明族诛具体规定:「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及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十五岁以下给别人家为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