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双方都在养寇自重(第2/4页)

沈家赚得最少的一门生意,大约年入一两百万,多的那就三四百万都封不了顶了。

崇祯十四年朱树人刚刚挂上巡抚头衔时,当时沈家的财富大约是郑芝龙家的三分之一(历史上只是郑家的约二十分之一)。

如今又一年半多发展下来,沈家的财富滚雪球都滚到超过郑家一半了!几乎达到了六成,追赶堪称神速!

如果这个增长曲线不变,按照这个比例,不出两三年,沈家的财富就能追平乃至反超郑芝龙。

这种情况下,沈家大少爷娶大少奶奶,花销怎么可能省?

短短几天之内,一切就都准备就绪了。

另外因为这次的婚事流程比较特殊,新郎本人并不会出场,只是婆家派人摆酒接亲,所以还需要多请一些客人作为见证——性质上有点类似后世的证婚人,不过又不太一样。

考虑到是沈家人去合肥地头上办事,而南京这边,沈廷扬已经是南六部尚书,也找不出什么人明显地位比他高的,合肥那边就更没有地方官地位能比沈廷扬高了。

最后和潞王府协商确认,请了漕运总督、外加今年刚兼任了南京兵部尚书的史可法,来作为见证的主宾。

沈廷扬自然少不了再给证婚的宾客都封一份厚礼,别人不说,光是史可法这种清官,收到沈廷扬送来的几斗朝鲜珍珠、倭国玳瑁,就眼睛都直了。

偏偏沈廷扬只是日常人情礼尚往来,并不是贿托他徇私枉法,史可法也没拒绝的理由,只好收了。

……

沈廷扬一出手,那礼数就绝对不仅仅是史可法会震惊的程度了。

到了沈家人抵达合肥那天,潞王朱常淓看了提前送来的拜帖和礼单,都觉得瞠目结舌。

潞王府再有钱,过往四十年两代人的积蓄,家产全加起来,也没到一千万,此前逃难过程中更是散财散出去超过两百万,而王府的不动产也都落入了敌手。

如今朱常淓身边能带着走、弄到合肥的细软家产,全加起来也就两百万两了。

看到沈家送上门的聘礼,朱常淓都觉得自己堂堂潞王府的回礼有点拿不出手。

最后还是女儿朱毓婵私下里提醒他:“父王,您风雅之名闻于天下,何必在乎财物轻重多寡。听说沈家数代海商,沈尚书捐官入仕时,便是不求钱财回报,只求体面。您回赠些王府自制的风雅之物,沈尚书定然欣喜。”

朱常淓一想果然有道理,于是到了沈廷扬上门拜会的时候,朱常淓在酒席上,也是当着史可法等几位要客,云淡风轻地跟沈廷扬回礼:

“沈阁部富可敌国,实在是令人艳羡,本王只是山野闲散之人,平生志趣,只在修学好古,钻研音律。些许微物,沈阁部可能是看不上了。”

然后,他就让人送了一排潞王府监制的博山炉和其他香炉、一堆名贵熏香,外加一套他本人描画的仿古编钟,几张亲制“潞琴”。

沈廷扬本来就是暴发户脾气,沈家做海商到他这一代,才开始捐实权官职,原来再往上都只是有品级无实权那种,所以沈廷扬当然当然也是喜欢附庸风雅来装点门面的。

潞王府出品的乐器,在崇祯朝本就是天下一绝,从琴到编钟到香炉,哪个不是极品高雅之物?

沈廷扬收了这个礼物,也是大喜过望,连连道谢,感恩王爷厚赐。还表示回去之后,一定把这些青铜香炉都好好供奉起来,

至于那些乐器……他以后一定督促儿子好好学习音律,好让儿子儿媳琴瑟和谐。

其他与会宾客也忍不住过来围观,如史可法等人,也是懂点音律的,修养素质都比沈家人高雅得多,一看这几张潞琴,就交口称赞。

“真是好琴!绝非凡品!”

“市面上那些几千两一张的普通潞琴,跟王爷亲自精挑细选的,果然有云泥之别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