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六章 南都的一场外科手术(第3/4页)

更为有趣的是,为了让放血过程更加顺畅,西方人还发明了水蛭吸血法。他们会把水蛭放在病人的皮肤上,看着它用锋利的牙齿刺破皮肤,将人血吸饱,再把含有凝血功效的体液,输送到皮肤上。

因为水蛭太受欢迎,以至于很多国家开始把它当做商品,大量出口。据说,仅1833年,法国就进口了四千两百万只水蛭,而整个欧美世界的水蛭使用量,超过一个亿。

哦,对了,其实,咱们中国也有放血疗法,不过我们只是针对一些身体阳虚的病患,才会用针刺,轻微放血。

对,就是轻微地……用针刺放血。

齐国的“外科医学之父”彭老鬼在齐天的支持下,于二十年前便带着一帮徒弟开始研究人体的骨骼构造,血液循环,以及内部脏器等功能和损伤后治疗手段。

经过十几年的“临床研究”,齐国的外科郎中们已经可以简单处理普通体表创伤,至于腿断手折的治疗治愈率在80%以上,就是比棘手的截肢手术,也能将治愈率控制在40%左右。

当然,这个数据没法跟后世现代医学所能比的,但对于同时代的欧洲,却是一个惊人的成就。

在这个时期,欧洲还没有正式的外科医学和外科医生。从中世纪开始,所谓的外科医生几乎全都是由理发师来担任的。

没错,中世纪时期的Tony老师们多才多艺,承接从剃须、剃头到拔牙、放血、开刀等一系列业务。那个时期,用双手接触血液被认为是低贱的事情。而可以提供医疗的神职人员身份高贵,绝不会自降身份为病人做手术。所以给人开刀的活计,就落到了一专多能的Tony老师身上。

原因也很简单,理发师在日常工作时就使用剃刀,无需另外添置手术刀具。同时还会因为失误割破顾客头皮而见血,反正都已经沾了血,那也无所谓多沾一点。理发店门口的红蓝白三色旋转灯也是由此而来,红色、蓝色和白色分别代表动脉、静脉和纱布。

虽然在文艺复兴之后,西方社会摆脱了神权的桎梏,人们也不再认为生病了要找神父去祷告,而是觉得应该找专业的医生,内科医生也从神职人员里分离开来。但限于当时外科医学水平低,治疗效果不好,过程又极其痛苦,外科还是被认为是一种体力活,从事外科手术的人也不被认为是医生,而是被称为理发手术师。

那个时期进行的手术,是没有任何麻药的。能安静忍受刮骨疗毒疼痛的猛人毕竟是少数派,绝大多数的人在清醒着被手术刀切割,病人都会因为剧烈的疼痛而挣扎。因此当时的西方外科医生都需要配备几个身强力壮的助手负责按住患者,并用束缚带固定患者的肢体,两种措施并行来避免患者逃下手术台。

最后唯一称得上可行的措施,就是长痛不如短痛,尽量加快手术的速度,缩短疼痛的时间。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西方外科医生都是超级快手,现代医生要是一个月做200台手术都已经让人惊叹,而当时的外科牛人,法国外科医生多米尼克·让·拉尔雷一天就能搞定200台截肢手术。这样的速度当然不是如今手术的慢工出细活,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手起刀落,然后止血包扎,五分钟搞定一条腿,两分钟斩掉一只胳膊。

速度太快,失误也是难免的,有起著名的手术事故就是手速太快惹的祸。英国“名医”罗伯特·李斯顿在动手术时,由于刀砍得太快,跟病人一条腿同时被卸下的还有助手的几根手指。最后病人跟助手双双因为术后并发症死亡,观看的一名医生被手术场景吓得心脏病发当场去世。一台手术,一个患者,最后死了三个人,死亡率高达300%,至今无出其右。

粗暴的外科处理方式,荒唐到发指的治疗手段,使得外科手术的死亡率普遍接近二分之一。而俄罗斯轮盘赌这种危险的赌命游戏,每开一枪也不过是有六分之一的几率被子弹击中而已,比做手术安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