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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先生知道办公室里的议论,看到大家异样的眼光。他装出无所谓的样子,知道他们会觉得他很大胆。这情形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古怪感觉。然后他想起了在康沃尔茶室遇到的那个老头。“当然,他们在背后偷偷讨论了很多时候——我跟他们说了,最后一天又怎么样呢?”这个念头让他非常不安。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越来越浓烈。整个上午做的事情好像以前都经历过。

直到上午快要过去,他走过伊文斯敞开的办公室门口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那熟悉的感觉源自何处。伊文斯曾在英国皇家空军服役,虽然他自己从来不提这段往事,但别人谈起他时总挂在口边。他爱穿藏青色的双排扣西装,虽然个子矮小,步伐倒也轻快利落,伴着皮鞋落地的声音,有一种军队的干练劲。在人们的印象中,他是个严肃而忙碌的重要人物。大家对他并不是很信任,就算他有时候会和“小伙子们”混混,但总把自己当成“小伙子们的头领”以及办公室里的督导。他会拿上司和公司开玩笑,但他的玩笑话细究起来,尽是些无伤大雅之词,不过这些话有时会让一些年轻人忘乎所以,导致出格的言行。斯通先生走过他敞着门的办公室的时候,发现自己拿着一叠无用的文件。这么做是个习惯,习惯让自己看起来忙碌些。斯通先生离开图书室的时候总要拿些文件在手上。在那个早上,他想到所有过去的日子里,那些文件都是无意义的,他还意识到在办公桌旁皱着眉头的伊文斯,看他的眼光和平常的不同,是带着敬畏的,那天早上每个人都带着敬畏的眼光看着他。他终于恍然大悟,这个早上发生的一切何以感觉那么熟悉。因为他体会到的,正是想象中他坐在扶手椅上从众人头顶平静地飞过,而办公室里的人都瞠目结舌地看着他的那种感觉。

所以,他刻意让自己显得更为平静。直到坐在回家的地铁上,公文包搁上大腿,他才感觉放松下来。他凹陷的眼眶周围的小皱纹里好像写着幽默。他的嘴唇略略上弯,自然地微笑着。这是一个疲倦的、无所谓了的老办公室职员,他的眼光落在一个保险广告上,但又全然没有看见那个广告。

那天晚饭之后,在他装烟斗、玛格丽特织毛衣的时候,因为实在索然乏味(灯光很昏暗,玛格丽特特别不喜欢强光),他开口说道:“他们要我去总裁办公室一趟。”

玛格丽特完全不理解这话背后的意义,所以只是简单回答道:“很好呀,狗崽。”

他陷入了沉默。她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所以这沉默不同于他们赌气时的那种。不过,他就此下决心不再对她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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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哈里——不熟悉他的人是这么称呼他的,而那些能和他说得上话,并以此为荣的人则称他为哈里爵士——是个让人敬畏的人物。那些做妻子的知道,像斯通先生、汤姆林森和汤姆林森的朋友们这类人,在人前都是一副让人望而生畏的面孔,私底下才会卸下在公众前的面具,而老哈里位高权重,已到了从心所欲的境界,在公众面前也不戴任何面具。他给《泰晤士报》写信,涉及的话题包括新衬衫上应该有的别针数量、火柴盒里火柴的数量,他还详论过灯具标准。虽然他没有参加第一届公交系统发起的、征询乘客意见的布谷鸟比赛,但是他为《十一号公交车手册》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还在报上引发了一场关于公交车票的讨论。(“我购买到的是一张脏兮兮、卷了边的纸片,看上去、感觉上去,都不像是公共汽车票。尽管是个平常东西,但这毕竟是公共交通的一项凭证。这张纸片几乎不能像其他像模像样的票证那样,塞到帽带里保存。它太薄了,而且看上去完全不值得好好对待,所以大家很自然地会无所谓地把它捏成个纸团,或者,有些更有创造力的人,把它整齐地叠成一个迷你风琴。而当汽车检票员出现要你出示车票的时候,纸球或者手风琴总是会踪迹难觅。”)其实,公共交通这一领域已经成了他的专长,他因熟稔英国轨道交通而闻名,尤其是在伊斯卡尔公司内部。(大家都知道,有一次花园派对上他对孟席斯小姐说的话:“这么说你住在斯特雷特姆?那不就是火车总线分岔开往朴次茅斯的地方么?”)老哈里写给《泰晤士报》的每一封信,连同“读者来信”这一栏目的其他内容,孟席斯小姐都会作为剪报剪下来,贴在一张薄薄的白纸上,供同事传阅。在这个栏目下,每一封来信者的名字都印得清清楚楚的。传阅回来的时候,那白纸上留下了各种各样人名的缩写,不同的字体、不同颜色的墨水和不同粗细的铅笔,蔚为壮观。多年累积下来,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信,让老哈里变成了大家心目中一个值得敬畏的人物。每一封信的发表都让他显得更加难以接近。他偶尔称自己为“走四方的大众中的一员”,让人讶然。据传他有左派倾向,这让他的形象更加高大和无法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