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一生一世好姐妹-(第4/6页)

第三年,她又跑去蔻木镇当起了小贩。

纪晖以为她是打算静下心好好过日子了,直到,她忽然跑去一户人家放了把火。

放完火后,她回到白鹤村,挑了个长满山茶花的地方,干净利落地一枪爆了自己的头。

最后留给纪晖的,只有简单的一条信息:今年的花,你去帮我送吧。

纪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明明已经想通了,明明已经走出来了,为什么会在突然之间崩溃失控?

为什么?

为什么要那么自私无情地丢下他?

很久很久之前,在他们还年轻时,她跟他约好,要一起作天作地,祸害遗千年。

可现在,她毫不犹豫地一个人去死了。

于是,想不通的人变成了纪晖。

人到中年,死了老婆,不到半个月就开始有狐朋狗友给他介绍新对象,但纪晖全无兴趣。

好色之徒不再对美女动心,因为他陷入了牛角尖。

他为金晓慧定做了一个结实的骨灰盒,摆在床头,生气时就随手砸了它,气消了再把它捡回来。

偶尔撒出一点,他就用手捧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回去。

金晓慧突然发疯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她到底怎么了?

纪晖每一天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此刻,他站在墓地,注视着面前的许茕茕,发现她脖子上戴了一条项链。

陈旧,廉价,幼稚。

看上去不会超过五元。

链子上还有修补过的痕迹ʄɛɨ。

“丫头,那项链是你母亲的吗?”纪晖问。

“是……怎么了?”许茕茕下意识护住项链。

几个月前,父母祭日那天,她在扫完墓回家的路上,忽然被身后的人叫住。

许茕茕回过头,看见了一个打扮时髦的中年女人。

女人戴着墨镜,涂着红唇,遮盖住了她的长相。她将手上的项链递向许茕茕:“你东西掉了。”

许茕茕一摸脖子,果然空空如也,连忙接过项链,道:“太谢谢您了。”

因为年代太过久远,链子总是很容易断。

修好以后,还是只在扫墓的时候再拿出来戴一下吧。许茕茕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继续往家走。

金晓慧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喃喃道:“五块钱的项链,质量果然很差。”

她通常不会选择祭日这天来看赵静文,太俗气。只是那一天她刚好无聊,刚好搭上了去雪粒镇的顺风车,又刚好遇见了赵静文的女儿许茕茕。

捡起那条又丑又土的廉价项链时,金晓慧差点没笑出声。

神经病吧?

怎么会有人一直保留着二十多年前的项链?还像传家宝一样交给了自己女儿继承?

又不是金子的。

神经病。

赵静文,你真是神经病。

涂着红唇的女人步伐轻盈地走在路上,嘴角高高地上扬,哼唱着过时的小曲。

枪的话,找昔日狱友打听打听,应该很容易就能买到。这三年里的每一天,她都在思考自己的死法。今天,她终于决定了,要跟赵静文一样,去体验子弹飞入太阳穴的滋味。

至于地点,就选在白鹤村好了。那是她和赵静文相识相伴、一起长大的地方,她似乎已经有半辈子没回去过了,落叶归根嘛。

当然,在那之前,她要先拉两个垫背。

尽管并没有亲自养纪寒灯长大,可当金晓慧看见他也出现在蔻木镇时,还是由衷感叹,母与子之间,可能真的存在一种隐形纽带。当她故意以小贩的身份接近刘月时,纪寒灯也在故意接近江岭,真是默契极了。

一个正常的母亲,发现自己儿子正在计划杀人时,会是什么反应呢?

反正肯定不会像金晓慧一样,充满赞许和欣慰。

那天晚上,她躲在刘月家附近,满心期待着纪寒灯实施他的计划,结果等了整整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