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第3/3页)

他看完资料后去找豪哥。

对方急于减刑,自然是知无不言,“林姐是龙哥的女人,以前在夜总会当小姐,后来龙哥给她身份,带她出入高档场所,她就一直跟着龙哥。我负责从外面接货,她通过小姐们对外散货。”

“龙哥很信任她?”

“应该信任吧。她还有个女儿,一直是龙哥养着。她不可能背叛龙哥。”

“孩子是谁的?”

“估计是龙哥的。”豪哥也只知道这么多了。更细致的内容,比如如何将资金转到国外,就只有林姐才知道。

虽说他暂时找不到林姐,但是这么多属下都指认龙哥犯案,梁督察有理由扣下龙哥协助调查。

上头这边有很大压力,陈警司以一已之力帮他压下。

奈何始终找不到林姐的下落,这人神出鬼没,自打龙哥出事后,她就如神隐了一般。

原先梁督察还打算通过孩子算出她的藏身之地,却从下属口中得知,龙哥出事时,林姐带着孩子出去游玩,大概看到警察围着别墅,所以就带着孩子躲了。

就是这么凑巧!

梁督察只能让下属挖林姐的信息。只知道对方是从内地偷渡过来的。在香江待了十几年,原先在铜锣湾夜总会当过小姐,后来被龙哥金屋藏娇,昔日的姐妹再也没见过她。

那些帮她散毒的小姐们对她也多是惧怕,并没有多少情面。

问及她在内地的家人。

倒有一个人知道,“听说她在内地结过婚。但是从来没见她给家人寄过钱或东西。可能早就忘了他们吧。”

连最后一条线索也没了。梁督察头快想秃了。难不成只能等对方露面?

下属进来汇报,“梁sir,陈警司问我们什么时候能找到证据?上面在催呢。”

梁督察深吸一口气,给陈警司打了电话,希望对方再宽恕几天。

最终陈警司答应帮他周旋,但是也下了最后通牒,七天之内必须拿出有利证据。无论是账本,还是国外账户必须有一样。要不然他没法对上面交代。

梁督察只能硬着头皮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