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开眼界(第2/4页)

关于这个村里的线索,就此告一段落。

现在,整个村,还需要找的人,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王成、杨丽的女儿王一雯。

……

收拾好了一切的证据,陆令和马思裕表达了感谢。

马思臻在一旁充满了幽怨。

马思裕和陆令分开的时候,在弟弟旁边,给弟弟许诺了一句话。

马思臻听了这句话,眼前一亮,心情好了大半。

……

“陆哥,咱们回县城吗?”青山问道。

“不急,咱们回所一趟,把材料给燕雨他们传回去,咱们休息一下再回去。”陆令选择了摸鱼。

“好。”青山点了点头。

……

中午时分。

“恭喜恭喜,入D了,”东安县看守所里,一名脸上有纹身的汉子,扭动着身体,拿着一张文书,似乎非常高兴。(注,黑话,这意味着嫌疑人被逮捕。除此之外,“下队”代表离开看守所去了监狱。)

李乐乐的案子,刑拘只能有7天,但是检察院批准的逮捕,最多可以延长到7个月。

刑拘的标准比较低,之前有一个人指认他被李乐乐买通给孙国龙的中药下毒,基本上就可以刑拘。逮捕不一样,逮捕需要更有价值的证据。刑诉法里对此有诸多规定,不多赘述。

在《国家赔偿法》里,如果公安并非违法拘留,即便嫌疑人最终释放,也不需要进行国家赔偿。

但如果逮捕错了,那就需要国家赔偿。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逮捕真的比刑拘要困难很多。

李乐乐一直很自信,他觉得自己这次虽然被收押,但警察也拿他没办法,七天之后他就重新恢复自由了。也正因为这种态度,他压根就不会搭理自己号里的其他人。

在这里待着的,谁也别说自己牛逼,老实点、合群的能过得舒服一些。要么就是真有实力。

李乐乐按理说,也属于真有实力那种,但是他不屑表现,他就在等七天结束,这几天这个叼样子,不知道让多少人不爽。

这回,几个牢头看到逮捕通知书,知道李乐乐没什么本事,嘿嘿笑着,对李乐乐羞辱了起来。

李乐乐一脸的阴翳,他从牢头手里接过来《逮捕通知书》,仔细地看了起来,还伸手摸了摸红色的印文。

“看半天,看什么看,看了就能出去不成?”牢头说着,拿出印台和一支笔,放在看守室门口唯一的一张桌子上,“签字,一会儿我还给管教送回去。”

看守所里的很多东西都比较有特点,比如说这支笔,就是一根被橡胶包裹的笔管,不仅如此,笔的尾部,有个鸡蛋那么大的塑胶球。

这是为了防止被羁押人士吞下笔来要求去医院。

是真的。

李乐乐感觉不可置信,但还是没乱动这张通知书,轻轻放在了桌子上,也不签字,就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盘腿坐了下去。

牢头似乎也猜到这个情况,现在,门口还有管教在。

他把逮捕通知书、笔、印台给递了出去:“领导,他不签字。”

不签字也无所谓,警察备注一下就是。

管教也不在意这个事:“要注意监规!”

说完,管教从门口的栏杆这里,冲着里面说道:“要找律师吗?别回头再烦我。”

李乐乐一言不发,就坐在那里,管教他也不搭理。

他知道,他满七天没出来,家里人一定会给他安排律师。

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究竟是哪个方面出了问题。

……

陆令和青山回了派出所,案子办理得成功,心情自然是好。

现在,已经基本上足够给廖峻一个交代了,当然,还不到时候。

还有三天就要过年,派出所进入了一年一度的清闲时光。

去年的时候,派出所到了过年前后就是这样,非常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