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3/3页)

从相机镜头看过去,她认真工作的模样极美。

不知道十几年二十几年后她在做什么,看到自己当年当个快乐打金匠的时候是什么感受。

关门回家时,季荞才发现他的自行车车把上挂了两条胖头鱼,他说:“满打满算你开业一个月了,坚持下来不容易,今天给你庆祝。”

季荞跳上自行车,伸出手臂环着他的腰,说:“你真细心,你要不说我都记不清自己干一个月了,我也觉得自己很棒。”

田慧芳把两条鱼做成了鱼头泡饼跟煎鱼块炖豆腐,还去买了几瓶桔子汁,晚上,一家人围坐桌旁庆祝季荞开业一个月。

“一个月挣了四百多块?”宋义芳很惊讶,“比你爸跟凌霁的工资都多。”

他们对她本就没有期待,当然也想不到她会做这么好。

他们俩的月工资都是两百多块,跟做生意的比不了,但在上班拿工资的人中,绝对是高收入。

凌胜利说:“挣的可真不少,是我工资的六七倍了,想不到季荞真的可以。”

“可见这一个月季荞打了多少首饰,这说明季荞很有毅力,乐意干的话就坚持下去。”凌志国夸赞她说,他的三观极正,还说,“挣钱是小事,重要的是季荞热爱这份工作。”

季荞点头:“这是打了二三十件首饰攒的钱。”

跟做生意相比,这钱赚得也不容易,都是一笔笔用劳动换来的,不过季荞很满意,这四百块钱里有她无数的乐趣。

作为军工厂公众人物是有好处的,开始前工友们都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到她这里打金,到后来是认可了她的手艺,他们都很信任她,并不用她说很多话,就放心地把金银交给她。

她的打金店开业时间短,在北城还没打出名声,主要接的都是前工友的订单,他们搜罗家里的金银到她这儿重新制作新的首饰。

“二嫂我真羡慕你,有自己热爱的工作,比在厂里当工人强多了。”凌朵说。

季荞笑道:“你们别再夸我,再夸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凌霁看着她笑,现在她得意的小尾巴已经摇到天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