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输诚(第3/8页)

小吴略有点经验,祝缨在福禄县与当地乡绅之间角力,也是来回犁了几次,开头还蜇伏了几个月,但是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顾同虽听祝缨说新官上任第一年是干不成什么正事的,却总有一股子期盼。然而这上下的官吏们,先糊账、再把牢里胡乱抓的人放走了,总是踩在让人想发作又觉得发作显得小题大做的线上。更让人恼火了。

又是生地方,顾同是有些郁闷的。他相信跟随老师的人多半也都会有这样的感觉,也就那几个新来的小子,傻乎乎的还没品出味儿来。也难怪,新人嘛,没经验的。顾同甚至在计划什么时候将小柳等四人叫来聊个天儿,让他们都警醒一点。

现在好了!好痛快!

“不愧是老师!”顾同丝毫不觉得自己是在拍马奉承,这全是由衷的赞叹。

祝缨正在写公文,案情移大理,因尚未结,随时可以将这二人的犯法事添进去。除此之外,她还有再写两份奏本。一本是参荆纲的,一本是讨论一下请求在现行的律法里加条目的。

荆纲是必须参的,话说出去了就没有不做的道理。顺手一参,不过费点纸笔,效果应该不错。

奏本的重头戏是有关律法条目,这是因为娇娇的案件提示。由于之前没有女官,衙门监狱里的女吏也是兼的,与之相适应的法条也是没有的。现在有了娇娇的案子做例子,她自己先判了个案例,再呈报上去,想在现行的律条里加上这一案相仿的情况,以为定例。

即,男上司假借职务之便,与女下属有苟且之事,当如何判罚?

她的意思,因其尊卑次序,上司天然就居上位,是朝廷官位给的位差,而女下属又不同于下属之妻女,是直面上司的压力,受其管制要听命的。以上凌下,不存“通-奸”只有“诱-奸”或者“逼-奸”乃至“强-奸”。

所以女下属当无罪,男上司之罪当加一等。娇娇案里,娇娇与二佐之关系,她就是按照这个原则来判的。

这里面又有一个很正大光明的缘由——“士行”。所谓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士人天然就得有个德行操守,朝廷的官吏就得做出个正经人的样子给百姓当模范。不要你多么的高风亮节,起码不能有“禽兽行”吧?

至于其他方面,譬如贿赂安排职位,这个律法里早有条目,照那个办就行了。掏钱的荆五郎,她已经罚了。娇娇没钱,但是入职的时候没有正式的考试,所以逐出。

写完了,吹一吹,才对顾同道:“我怎么了?”

顾同笑吟吟地:“老师,如今六司之中,两司已然在手中,眼看就能换了司功、司法,就只剩司兵、司士了,要怎么拿回来?老师只属吩咐,我们一定好好地办!”

祝缨弹了一下他的脑门儿:“怎么这么大的脾气呀?府衙六司,朝廷所设,都是归我管的。什么拿不拿的,嗯?”

顾同道:“那也得听上官之命呀!我看了看,这些人,乱七八糟的,说不定还没我干得好呢。不不不,我不是讨官儿的。”

“你现在讨也来不及了!我没想换他们呀。”

顾同张大了嘴:“为什么?他们的错就近在眼前,很好的机会了。”

祝缨道:“我一来,就换掉了两个,如今再换四个?六个全换了?南府之前是犯了什么大罪吗?要全都换了?能用则用,毕竟手熟。”

顾同欲言又止,他知道祝缨得做出政绩来,政事堂对祝缨的期望是很高的,祝缨的任务也很重。要是手下不和谐,这得要浪费多少功夫?再说了,这几个人屁-股都不干净!这群废物,给老师提鞋都不配!跟这群废物在一起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呢?老师不值得更好的属官吗?换个好属官,干事更快更省力呀!

小吴反而有点理解,他说:“大人在福禄县的时候也没有全换的。有点儿小把柄拿捏着,干活反而勤快。”最后一句他有点心虚,他就是最近犯了好几回的傻这才老实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