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儿时(第3/3页)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苍蝇。又来约我去钓鱼。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蝇钓鱼更好。鱼欢喜吃苍蝇!”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欢喜钓鱼。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甚么“独钓寒江雪”,甚么“羊裘钓叟”,甚么“渔樵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高雅的事。后来又晓得有所谓“游钓之地”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故乡。”

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这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王囝囝所照应我的,是教我杀米虫,杀苍蝇,以诱杀许多的鱼。所谓“羊裘钓叟”,其实是一个穿羊裘的鱼的诱杀者;所谓“游钓之地”,其实就是小时候谋杀鱼的地方,想起了应使人寒栗,还有甚么高雅,甚么可恋呢?

“杀”,不拘杀甚么,总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晕腥,都是掩耳盗铃。如果亲眼看见猪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肉丝。

杀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动人的公愤,而杀蚕,杀蟹,杀鱼反可有助人的欢娱,同为生灵的人与蚕蟹鱼的生命的价值相去何远呢?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