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逞英雄宠儿击名表 挽残局弃妇还故乡(第4/7页)



我们哥仨的亲热劲,引起了宝凤的注意。她有些吃惊地看着我,我想大概是我的身体过于庞大和我的面相过于威猛而让她心中惊悸吧。“你是狗小四吗?”她说,“你怎么能长这么大呢?当初你可是一个小落子啊。”

她在注意我的时候,我也在注意她。轮回四世之后,西门闹的记忆虽然没有消逝,但已经被无数的后来事镇压在底层,我生怕一旦折腾起这些久远的往事,会把大脑搞乱,弄不好会得精神分裂症。世事犹如书籍,一页页被翻过去。人要向前看,少翻历史旧账;狗也要与时俱进,面对现实生活。在过去的历史册页上,我是她的父亲,她是我的女儿;在眼前的现实生活中,我只能是一条狗,而她则是我的狗兄弟的主人和我的主人的异父同母的姊妹。她面色灰白,头发虽然没白但枯槁犹如墙头上的霜后草。她身穿黑衣,鞋面上裱着白布。她为马良才戴孝,身上散发着与死者打过交道的阴郁气味。在我所有的记忆中,她都是郁郁寡欢,脸色苍白,很少有笑容,偶尔有一笑,那也如从雪地上反射的光,凄凉而冷冽,令人过目难忘。在她的身后,那小子,马改革,继承了马良才的瘦高身材。他幼年时脸蛋浑圆,又白又胖,现在却长脸干瘪,两扇耳朵向两边招展着。他不过十岁出头,但头上竟有了许多的白发。他穿着蓝色短裤、白色短袖衬衫——西门屯小学的校服——脚上一双白色胶鞋,双手捧着一个绿色塑料盆子,盆子里是鲜艳欲滴的紫红色樱桃。

我在两个狗哥哥的带领下,在屯子里转了一圈,尽管我少小离家,除了西门家大院之外,对屯子并无多少印象,但这里毕竟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就像莫言那小子在一篇文章里写的那样“故乡是血地”,因此,在走街观屯的过程中,我还是心怀感动。我看到了一些似曾相识的脸,嗅到了许多当年没有的气味,也遗失了许多当年的气味。当年,屯子里最浓郁的牛的气味、骡马的气味消失殆尽,而许多人家院里都散发出浓重的生锈钢铁的气味,由此我知道,人民公社时期梦寐以求的农业机械化,竟在分田单干之后实现了。我感到屯子里笼罩着大变动之前的兴奋和惶惶不安的氛围,人们的脸上,都闪烁着古怪的神情,仿佛有大事件马上就要发生。

在游屯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许多狗。它们都热烈地与老大和老二打招呼,并向我投来敬畏的眼神。我的两位狗哥也得意洋洋地向它们炫耀着:这是我们的四弟,现居县城,是县城狗协会的会长,管辖着一万多条狗呢!我的狗哥哥,真能忽悠,它们把县城的狗数目,扩大了十倍有余。

在我的请求下,二位狗兄弟带着我去拜谒了我们狗娘的坟墓。我知道我此行的目的不单纯是为了拜谒母坟,而是有许多难以对它们言说的历史情绪。从西门闹到西门驴,从西门驴到西门牛,从西门牛到西门猪,从西门猪到西门狗,这块犹如大海中孤岛的土地,都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血肉关系。我看到屯东这一片土地已经遍植天桃,我想如果早来一个月这里就是一片桃花的海洋。现在,桃叶黄绿,枝条上接着一串串的毛桃。蓝脸的一亩六分地,依然顽强地表现着个性,在两边桃林的夹峙下,地里那些庄稼显得既弱小又倔强。他种植的竟然是几近绝迹的一种庄稼,我从记忆深处,才搜索到这种庄稼的名字和有关知识。这是糁子,抗旱抗涝耐贫瘠,其生命力之顽强不逊野草。在人们饱食肥餍的时代,这种粗糙的粮食,也许会成为救命的良药。

在狗娘的坟墓前,我们哥仨默立片刻,然后仰天长吠,表达我们的哀思。所谓坟墓,也不过是筐大的一个土疙瘩而已,即使这土疙瘩上,也生长着糁苗。在我们狗娘的坟墓旁边,一字儿排列有三个土疙瘩。我的大哥指指近前这个土疙瘩说:听说这里埋着一头猪,是一头作恶多端的猪,也是一头舍己为人的猪。你家小主人和你二哥家小主人,还有屯里的十几个孩子,都是它从冰窟窿里叼上来的。孩子得救了,但这头猪却献出了生命。远处那两个土疙瘩,我二哥说,听说一个是牛的坟墓,一个是驴的坟墓,也有人说坟里根本没有什么,驴坟里只有一只用木头雕成的驴蹄子,牛坟里只有一根牛缰绳。这都是非常久远的事情了,我们也不得其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