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决知识的疆界(第3/6页)

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吐哈姆斯王的谴责无误,小说的书写与阅读也正吻合了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42—1910)引用李伯(M.Ribot)的话所谓:“我们得到了一个悖论式的结果——记忆须在遗忘这个条件之下始得成立。”质言之:小说正是那种兼具记录与涂销双重特性的书写;小说的读者也必须在没有韵脚、音节、调性、对位形式、自然规律以及集体记忆法之帮助的情况下边读边忘。读者追逐着叙述时间轴线,在每一动作、对话、情境、描写的当下瞬即遗忘先前的叙述——更精确地说——将之前的叙述迅速抛入记忆的底层(无论我们称那里为“潜意识”或“无意识”区域皆可)。这种暂时性的遗忘原本正是吐哈姆斯王所痛诋且忧忡的,但是,它却提供了小说美学得以独立发萌滋生的暖床。小说于是向克丽奥提出辞呈,自立门户,且正由于它全然不羁的自由性而提升了它在缪斯殿堂里的位格;它向九缪斯之母提出挑战,檄文上这样写道:“在我这里,记忆只占领半壁江山,我将另一半交付遗忘,且必须透过遗忘才能唤起记忆。”对历史而言,失忆是罪恶;对小说而言,失忆构筑了乐园。一个未经专业训练的读者在任何一部小说的中间部分忽然读到了几页或几十页之前曾经读过的某些元素时,有如拾获韵脚、复按音节、重聆同一调性、找到对位的依据、再睹日月星辰出现在相同的宫位之中,体会到秩序与和谐。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Garcia Marquez, 1927—)在他的《百年孤独》(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里,让整个马孔多村的人患了失忆症。此时,数十页之前的伏笔忽然一跃而出,读者显然已经遗忘了的吉普赛老人梅尔加德斯犹如鬼魅一般出现在门外,带来了医治失忆症的良药。读者也将在这一刻体会到他阅读小说时的失忆症在此得到诊治与拯救,因为读者也势将在梅尔加德斯重访的刹那将其早已抛入记忆底层的、有关吉普赛人(他们总是带来令人意想不到的宝贝)的文本重新植入记忆。加西亚·马尔克斯在这个情节上精彩地展现了他对“记录/涂销”的深刻认识、控制能力,也恰如其分地示范了“遗忘/记忆”在文本之中和创作理论上的双重操作。

只有一个支持小说的词

无论是作为一项见证人类古老记忆术(及失忆征状)的佐据,抑或是作为人类生活、社会、文化及思想历史的某个自由记忆体,小说——一个主体——仍有它自己的意志。即使初写小说的人(这个人或许终其一生都停留在初写状态亦未可知)只是在摹拟他曾经读过的作品,也有可能因之而耽溺其道,不可自拔。然而我们始终无法否认:许多伟大的小说曾经启蒙了人类的智慧。“伟大的小说启蒙人类的智慧”,一句听来空洞的话。这句话所可能引起的反感和驳斥之中最廉价的一种会是这样说的:“一个虚构(隐含逻辑性的‘伪’与道德性的‘假’与现实性的‘不真’等意义)出来的东西如何可能成为‘知识’?”此一质疑使我们在还没来得及解释什么是“伟大的小说”什么又是“人类的智慧”之前首先发现:小说有一个后援强大的三合一的敌人。在任何时代,人们都可以为小说冠以不符合逻辑(非科学)、不道德(非伦理)以及与现实无关(非实用)诸如此类的形容词。小说站在真理的对立面。

可是有一个词,一个字汇,早在小说此一近代书写体制出现之前千年已经实存着了。这是个希腊字:πΙΣΤΗΜΗ。一个极富诗意(或者极富隐喻性)的词。它由两个字根πΙ和ΙΣΤΑΜΑΙ组成。πΙ可以翻译成“在……之上”,也就是英文的“on”;ΙΣΤΑΜΑΙ可以翻译成“站着”、“站在”,也就是英文的“standing”、“to stand”。把这两个字根组合起来则须补充原字根并未容有但是必须赖之以成完整意义的主词和指示代名词。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