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知毁灭纪事(第3/12页)

在摩西那里的上帝、在使徒约翰那里的上帝以及在所有先知那里的上帝之所以视书写为权柄,不可假手于凡人,正由于从《圣经》所展示的书写并非中国人所理解的“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许慎《说文解字》叙),乃是一套“超越时间,改变存有”的预知,其中有警告,有规范,有假想,有应许,是一部“创造现实”或“现实由书写创造”的宪法,专属于“上主——你们的上帝”。

捍卫物质世界的书写权力

严格地以《圣经》经文为依据,并坚持“预定”说的加尔文教义在16、17世纪之交遭受重大的挑战。阿民尼厄斯(Jacobus Arminius, 1560—1609)——一位反叛的加尔文教会牧师、荷兰神学家,终于在“预定”得救的决定论观点上与加尔文主义的狂热信徒决裂。他提出了自由意志的论点。1610年,他的门徒埃比斯科比厄斯(Simon Episcopius, 1583—1643)将其遗稿编成《抗议书》(The Remonstrances)向荷兰议会呈递。彼《抗议书》中一个影响后世极为深远的观点是:神恩可因人之自由意志而遭拒绝。《抗议书》掀起风潮九年以后——1619年11月10日——在多瑙河畔诺伊堡客栈里投宿的笛卡儿(Rene Descartes, 1596—1650)做了三个梦。他成为自己的解梦者,从而找到新哲学的第一命题:“我思故我在。”

艾恩·瓦特(Ian Watt)在《小说的兴起》(The Rise of The Novel)一书的首章“写实主义与小说的形式”中指出:

笛卡儿的伟大处在于他的思想方法,以及他认为凡事皆不可信任的坚决信念;他的《方法论》(Discourse on Method, 1637)以及《沉思集》(Meditations, 1641)对现代思潮影响深远,他在其中主张追求真理纯粹是一件个人行为,在逻辑上完全与过去思想的传统无关,而且越是不依赖传统,越容易获致真理。

小说是最能反映以上这种个人主义及崭新趋势的文学形式。

在申论瓦特的写实主义认识论(Realist Epistemology)之前,我们必须回到笛卡儿的那个时代,理解当时的上帝及其书写的地位是如何动摇和游移着的。

笛卡儿在加尔文教派以及阿民念教派(即抗议派〔Remonstrants〕)极其盛行的荷兰居住了二十一年(1628—1649),他大部分的著作都在这个当时已率先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见黄仁宇《资本主义与廿一世纪》第三章《荷兰》)的国度写成及出版。虽然在他的《哲学原理》(Principles of Philosophy, 1644)中笛卡儿如此写道:“最重要的,我们将会发现上帝所揭示的道理总比其他的道理更确定——这是一个永远不错的法则。”可是,毋宁以为他那些在乌特来特(Utrecht)和雷登(Leiden)地方的加尔文教派神学敌人所见者更为务实;后者绝对有宗教上的理由认定笛卡儿的机械宇宙观其实已经从认识论的层次上诋毁了上帝。诚如诺曼·汉普森(Norman Hampson)在《启蒙运动》(The Enlightment, 1968)一书导论中所言:“罗马天主教会把笛卡儿的全部著作都列在‘禁书目录’上,但是笛卡儿的思想却反而渗透了大部分基督教的欧洲——如果他是一个反对宗教的人的话,他的影响反而可能不会这么大。”

1633年6月21日,伽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因出版《关于两大世界体系之对话》提出的“日心说”而受审,笛卡儿“几乎决定把我的一切稿件烧毁,或至少不让人家看见它们”。(1633年7月《致梅色纳神父信件》)并且放弃出版他的《宇宙论》。1637年,笛卡儿正式解释此一决定的文章在雷登出版,他近乎结论的说词是这样的:

我决定利用我的余生,不为别的,只为获得一些自然的知识。它们是如此地能使人引出一些医学上更可靠的规则,胜过目前所有的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