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没有出现奇迹(第5/7页)

走上铺着一条地毯的三级阶梯,便是穿银绿色衣服的童贞女、披巧克力毛皮的约翰以及肤色似煮熟的火腿的童子耶稣。那里有一个圣母祭坛,上面插着像患了贫血症一般的白蜡烛和价钱不一的鲜花。绿色童贞女、棕色约翰和粉红色耶稣的后脑勺上都粘着盘子大小的灵光圈。上面贴的金箔使这三个盘子更显得昂贵。

要是祭坛前没有阶梯,我就休想上去。当时,阶梯、门把和橱窗对奥斯卡都具有诱惑力,甚而至于今天,在他除了病床之外别无所求的时候,对他也不是无所谓的。他被一级一级地引诱上去,脚下踩的始终是同一条地毯。奥斯卡走近圣母小祭坛上这尊三人像,半是蔑视、半是尊敬地用指关节敲了敲他们。他用手指甲刮了一道,露出了石膏像的本色。童贞女的衣服褶裥合着她的形体,曲曲弯弯地一直延伸到踩着云带的脚趾上。隐约显出的童贞女胫骨的线条,使人推测到,雕塑匠是先塑肉身,然后再接形体的线条,加出衣服的褶裥来。童子耶稣的“洒水壶”没有割除包皮,这可是大错特错。奥斯卡伸手去摸了摸,小心翼翼地按了按,想使它动弹,却感觉到自己的“洒水壶”有一种半是舒适半是新奇的骚扰感,于是我就缩回手不再摸他的,也希望耶稣别再碰我的。

至于耶稣究竟有没有割除包皮,我也不再深究。我从套头毛线衫下掏出鼓,从脖子上取下,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同时又注意不碰坏他的灵光圈。这真叫我费了点劲,因为我个头太矮,我不得不爬上塑像,踩在作为基座的云带上,让耶稣有鼓可敲。

奥斯卡干这件事,不是在一九三六年一月他受洗礼后第一次上教堂的日子,而是在同年复活节前的一周。整整一个冬天,他的妈妈一直借忏悔来维持同扬·布朗斯基的关系。因此,奥斯卡有充裕的时间反复推敲他的计划,否定又肯定,斥之为无理又申辩为有理,拟新的计划,从各个角度阐明它,末了,抛弃全部旧计划,改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一,借在十四幅耶稣受难像前默祷之机,实行我的预谋。由于妈妈在复活节的生意达到高峰之前就急于要去忏悔,她便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一晚上挽着我的手出了门,沿拉贝斯路拐过新市场人埃尔森街,再到马利亚街,经过沃尔格穆特肉店,沿小锤公园向左拐弯,穿过总有恶心的黄汤滴下来的铁路旱桥桥洞,到了铁路路堤对面的圣心教堂,走进大门。

我们来晚了。只剩下两位老太太和一个受了惊吓的小伙子等在忏悔室前。当妈妈检查良心的时候——她舔湿了大拇指,像翻账本似的翻阅《告解箴言》,仿佛在编造税收申报书——我溜下橡木凳子,避而不看耶稣的心和那个运动员,径直朝左侧祭坛走去。

虽然事不宜迟,必须从速进行,但我还得按照弥撒仪式先唱登坛经,走上三个阶梯,“登上主的祭坛”①,朝从小就给我欢乐的主走去。我将鼓从脖子上取下,一边拖长声调唱着“求主怜悯”,一边登上作为基座的云带,不再去摸“洒水壶”免得耽搁,而是在唱“荣耀归在天之主”前,把鼓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小心翼翼地不碰坏灵光圈,下了云带,唱“减罪、赦罪和宽恕”。但在此之前,我把鼓棒插入耶稣大小正合适的拳头缝里,一、二、三,下了阶梯,“我仰望群山”,再走过一段地毯,踏上方砖地,那儿有一张为奥斯卡祈祷用的小矮凳。他跪在小软垫上,将鼓手的双手举到面前,合十礼拜——“荣耀归在天之主”——目光从合掌的双手旁投向耶稣和他的鼓,期待着奇迹出现:他敲起鼓来。他不会敲呢还是不准他敲呢?他要么敲起鼓来,否则他就不是真耶稣。如果他还不敲鼓,那么,他就是假的,而奥斯卡便是真耶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