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第2/4页)

法官向那位从洛利市来的检察官点点头,他是个高大、银发的男子。他起身说:“庭上,被告和控方已达成认罪求情协议,就警员杰西·科恩之死,被告同意认二级谋杀罪。州政府同意撤除其他控告,并请求判处被告五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释或减刑。”

“萨克斯小姐,你是否已和律师讨论过这项协议?”

“是的,法官大人。”

“他已告知你有权拒绝协议结果,进入公开审判程序?”

“是的。”

“你是否明白假如你接受协议,便是自认罪行,将受到谋杀案重刑判决?”

“是的。”

“这个决定是出于你的自由意志吗?”

她想起父亲,想起尼克,以及莱姆。“是的,没错。”

“很好。你被控二级谋杀,该如何请求减轻罪责呢?”

“我认罪,法官大人。”

“根据检察官要求,我宣布认罪求情协议成立,我在此判你——”

法庭通往走廊的红皮大门突然被推开了,林肯·莱姆的轮椅发出高频率运转声驶入法庭内。一位法警跑过去想替他开门,但莱姆不想等待,直接以轮椅撞向大门,把其中一扇门弹开碰上墙壁。在他身后,紧跟着的人正是露西·凯尔。

法官抬起头,正想斥责突然闯进来的人。但他一看见轮椅,就像大多数被莱姆痛恶的人一样,把责备的话吞了回去忍住不说,他转头对萨克斯说:“我在此判处你五年——”

莱姆说;“对不起,法官大人。我得和被告与她的辩护律师说几句话。”

“抱歉,”法官厉声说,“本案正在进行审理中,你有什么话可以等以后有空再说。”

“法官大人,”莱姆回应说,“我现在一定要和她说话。”他的口气和法官一样不客气,但声音却高得多。

就和过去在法庭上一样。

大多数人都以为刑事鉴定专家的唯一工作就是寻找和分析证物。但当林肯·莱姆成为纽约市警察局刑事鉴定行动的组长后,他花在法院上作证的时间几乎和在实验室里一样多。他是很优秀的证人专家。他的前妻布兰妮就时常观察他并得出结论,他总喜欢在众人前表演,而不是和这些人一起互动,包括在她面前也一样。

莱姆小心地把轮椅开到隔开律师桌和旁听席的栏杆前,他只看了阿米莉亚一眼,心就快碎了。她才在牢里待了几天,就已经瘦了一大圈,脸色十分憔悴。她的红发变得很脏,全梳到脑后打成一个髻——就像她在犯罪现场勘查时为避免头发落下破坏证物而做的那样,这使得她美丽出众的脸蛋被绷紧而扭曲。

吉伯特走向莱姆,蹲下来。莱姆和他说了几分钟话。终于,吉伯特点点头,起身说:“法官大人,我知道现在是认罪协议的公听会。但我有个特别提议,因为有一些新的证据刚刚被发掘出来——”

“这些你可以留到审判会上说,”法官驳斥他,“如果你的当事人决定收回认罪求情的话。”

“我的提议不是针对这次公听会,我只想让检察官知道这些证据,看看我这位值得尊敬的同事是否愿意再考虑一下。”

“为什么?”

“因为或许能让他改变对我当事人的控诉。”吉伯斯拐弯抹角地说,“这样或许也会让庭上诉讼案件的工作量稍微减轻一些。”

法官转了转眼珠,表示这北方佬伶俐的言词已封住他那边的说辞。不过,他还是看向检察官问道:“怎么样?”

检察官问吉伯斯:“什么证据?新证人吗?”

莱姆再也忍不住了。“不,”他说,“是物证。”

“你就是那个我常听说的林肯·莱姆?”法官问。

好像有两个残废的刑事鉴定专家往返于北卡罗来纳州做生意似的。

“我是。”

检察官问:“证物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