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如何看待贾玲就恶搞花木兰事件的道歉?(第2/4页)

总之,票房永远是最重要的,第二重要的就是法治,就是诉讼。美国跟中国一样,也有比我们的道教协会强大得多的宗教团体,不光是宗教,美国南部本身就非常保守,同性恋也不允许,堕胎也不允许,电视里出现裸体镜头也要摇铃。好莱坞的所谓创作自由,也经历了很艰难的一段奋斗历程。一开始的时候,好莱坞拍完的电影,每到一个县去放映,在放映前也要审核一遍。审核工作是由该县的牧师或神父等神职人员来完成的,通过摇铃的方式,把认为观众不宜观看的镜头尤其是接吻镜头严格地剪掉,电影才可以放映。

著名的电影《天堂电影院》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当年小镇上那个神父摇铃剪下来的所有接吻镜头,都被小孩藏起来了,多年以后,这个小孩成为大导演,当年小镇上的电影放映员去世了,大导演回到了故乡的小镇,他的妈妈还给他留着那一盒他小时候珍藏的电影胶片,里面都是被剪下来的接吻镜头。这部电影最感人的地方在最后,每次我看到这部电影的最后部分,都会忍不住看哭。电影的最后就是被剪掉的所有的接吻镜头,其实这是这部电影的导演托纳多雷在向前辈的所有伟大导演致敬,所以想出了这么一段巧妙的情节,在这些画面中,你能看到克拉克·盖博跟玛丽莲·梦露在接吻,葛丽泰·嘉宝和约翰·巴里摩尔在接吻,加里·格兰特和罗莎琳德·拉塞尔在接吻……所有的接吻镜头都是真实的,都是从当时的电影中剪下来的,太感人了。

对于这种不合理的剪接,好莱坞的电影人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对抗,美国那些保守的州对电影的剪接,比我们现在让道教协会来参与审核要夸张多了,只要神父觉得镜头有碍观瞻,随手摇一摇铃就把镜头剪了。好莱坞的做法是,我不发牢骚,我也不用你给我道歉,我们美国是法治国家,我就通过法律途径跟你斗,只要你剪我的电影,我就到法院去诉讼,诉你剥夺我的言论自由,诉你剥夺我的创作自由,就是不停地一层一层往上诉讼,一直诉到最高法院。反正好莱坞的电影公司有的是钱,华纳、派拉蒙、MOMA(米高梅),这些大电影公司不惜金钱、时间和人力地跟这些保守的州诉讼到底。

一座小镇的教堂能有多少钱?一个小镇的牧师能有多少钱?这些摇铃剪电影的人根本没有和这些大公司较量的物质资本。总之,一时间,全美国兴起了成千上万个诉讼案件,这些教堂和牧师根本就赔不起。闹到这种程度,其实电影公司也有点吃不消了,所以最后的任务都落到政府头上了,电影公司和摇铃的人都眼巴巴地等着政府出面来解决问题。最后联邦政府被逼得没办法,只好说,我们美国是法治国家,一切都得按法制来,但我们联邦政府没有被授权管理这件事,更没有权力成立一个委员会,来解决电影里要不要接吻这种事情,你们双方最好能自己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于是,好莱坞和保守州的代表终于都同意坐下来,好好提一个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最后被采纳的是好莱坞提出的方案——首先,不能剥夺电影人的创作自由,在这样的前提下,电影人将进行自律,对拍出来的电影进行分级。同样一个接吻的镜头,13岁以下的孩子不能看,但小镇上生了五个孩子的妇女为什么不能看别人接吻?于是,电影分级制度诞生了,把拍好的电影按照内容划分为若干级,每一级别的电影被规定好允许买票的观众群。这个提议得到了美国人民的同意,保守州也接受了。从此以后,好莱坞拍出的电影,都严格执行分级制,电影人已经自律,接下来就是观众自律了,按照分级的规定,如果这部电影不适合让17岁以下的人看,17岁以下的人就别买票进来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