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古惑仔(第2/3页)

无奈之下,王警官只好曲起腿,将外衣罩在身上,免得出乖露丑。

饶是如此,王为还是忍不住微微侧过身子,轻轻吻了吻唐依依幽香的黑发,嘴角露出一丝不知是自嘲还是享受的微笑。

小丫头到底不懂事,不知道自己有多诱人。

这是要把他当柳下惠么?

不过这种情形并未持续多久,当王为惊觉自己也将昏昏入睡的时候,立马就结束了这种状态。

他可不能睡着。

带着枪呢!

作为刑警,王为习惯随身带枪,更何况还有青龙那把“达摩克利斯剑”随时高悬在头顶,更不敢自动解除武装。

这要是大白天在公园里睡觉,被人把枪偷走,那可要闹大笑话。

把依依叫醒,小丫头睡眼惺忪的,一起逛街。

果然立马就神情振奋起来。

除了白大队那种极个别的奇葩,就没有女孩子不爱逛街的。

唐依依是个小富婆,闹着一定要给王为买衣服。

在小姑娘眼里,王为的衣服实在太老气了,完全不像是个年轻人,倒和那些中年大叔很相近。

做刑警的人,并不是经常穿警服的,相反,穿便装的时候更多。

有人给自己买衣服,王为通常是不拒绝的,相反还有点“受宠若惊”,在另一个时空,除了老妈会给自己买衣服,还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只是,唐依依给选的几套衣服,实在有点过不去王为的审美观。

也太奇装异服了。

哪怕是出去办案,外调,也不能穿成这样啊。

穿成这样,就算你亮出警官证,也没人信。

谁见过穿皮衣带铜环铜扣饰物,灯笼裤上还绣俩大虎头的刑警?

然而,最终王所居然还是选了这套“虎头服”。

理由很简单,穿成这样比较方便进出歌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涉毒案件,多半发生在类似的场合,王所也需要一套合适的“行头”。

这套衣服一穿上,唐依依就拍着手嘻嘻地笑个不停。

“太像了……”

“像什么?”

“像我们学校外边社会上那些小混混……”

唐依依抿着嘴,满脸都是戏谑和好玩之意。

“好,就是它。今晚上就穿着这套陪你们去K歌。”

王为毫不在意,上下打量着自己的新装,居然还挺满意的。

正宗古惑仔!

穿成这样去酒吧,说不定就有人找自己兜售违禁药品,连线人费都省了。

“真的?那太好了……”

唐依依双眼亮晶晶的,忽然就搂住他,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一下,随即就垂下头,咬着嘴唇,小脸红彤彤的,如同染了一层丹砂。

王为就笑着搂过她的肩膀,轻轻抱了抱。

王所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对唐依依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在他的心里,显然并不排斥和唐依依更进一步。当然,前提是唐依依还要再大点。

哪怕再大一岁也好。

不然,王所会觉得自己太过“禽兽”。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饭点。晚饭自然不要再回公园去吃,而是去了麦当劳餐厅。

和全国各地的情况一下,麦当劳的生意相当火爆,毕竟所谓抵制“洋垃圾”是在零零年之后,整个九十年代,麦当劳肯德基都是高大上的代名词,甚至都登上过央视春晚的文艺节目。

尤其受年轻人的欢迎。

至于说道“垃圾食品”,在王所心目中是没有这种概念的,作为刑警,常年饥一顿饱一顿,有什么资格挑剔食物?

到了饭点,能按时吃顿饭就不错了。

还不一定保证是热乎的。

一起吃饭的有七八个,都是年轻人,其中大部分是学生,唐依依的同学。

他们聚在这里,本来就是为一个叫欣然的同学庆祝十七岁生日。

据唐依依说,欣然是她在五中最好的朋友,家里条件很不错,父母都是国家干部,人长得漂亮,在班上还是很傲气的。也只有同样家庭条件好,长得又好看的唐依依,才能和她“地位”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