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公函(第2/10页)

有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戴着耳机听评剧。听见有人敲宿舍的门,我也懒得起来。门被推开了,方先生出现在门口,这可让我没想到。他有点喘着粗气,羊皮帽子夹在腋下,左手提着一台浅蓝色的录音机,至少有三十来斤重(那时候轻便的盒式录音机还很稀罕)。在他冒着热气的脑门上,一个大痦子非常显眼,旁边还落着一大片正在融化的雪花。他围着一条厚厚的灰色羊毛围脖,显得他好像没脖子,身子也矮了一截。我赶忙从床上跳下来。

他在一把破椅子上坐下来,对我说:“小赵,你今天上午咋没来上课呢?”

“我病了。”

“哪儿不舒服?”

“肚子疼。”

“你不能走路了吗?”

“走两三步可以。”

“那好,你现在能说能听,我就在这儿给你上课。”

我惊呆了,一时说不出话来。他把椅子挪近了些,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份油印的教材,说:“我们从第四课学起。”

我不情愿地从床头摆着的单层书架上取下课本。

“翻到第三十一页。”他说。

我找到了第四课。他接着说:“请跟我读:‘这是一只蜜蜂。’”他用舌尖舔了舔厚厚的上嘴唇。

课本上的这句话印在蜜蜂的图形下面,我跟着他读出来。那画得哪儿像蜜蜂啊,活像一只牛蝇子。

“这是一棵白菜。”他拉长了声念道。

我又念了白菜画下面的那句话。我们一块练习了一些简单的句型变换—把陈述句变成疑问句,然后再变回来。我一边跟着他学,一边琢磨着他为啥要这么积极主动地来给我补课。

做完了朗读练习,他插上电源,打开录音机让我听一位英国人朗读这些句子。方先生咔嚓咔嚓地按着按键,在录音带上翻来覆去地找着准确的位置。他对我说:“这段课文你的同学们每天要跟著录音练习至少两个钟头,而你却一个单词也不念。你要是继续这样下去,离退学就不远了。你在浪费你的才能。”

“我没有学英语的才能。”我说。

他扬起粗长的眉毛,平静地说:“其实学外语并不需要才能,需要的只是坚持和勤奋。你花的时间越多、越努力,你的英语就越好。这没有什么窍门。”

那位英国绅士的标准发音终于响起来了。每句话的后面都留有让学生朗读的一段空白,我只得跟着绅士鹦鹉学舌般地重复他的句子。方先生坐在一旁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很快宿舍里就烟雾腾腾。我跟著录音机把课文朗读了好几遍。这次补课整整持续了将近两个钟头,直到我的一个室友回来睡觉他才离开。我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我们把小窗开了好一阵,才把屋里的烟散出去。

可我没想到他第二天晚上还会来,看到他又出现在宿舍门口,我心里很不痛快。他知道我是在装病,可是我逃课碍着他啥事了?他虽然表面不动声色,心里一定恼恨得要命。如果我继续不上课他会不会期末考试的时候让我过不了关呢?说实话,把我分到外语系也不是他的过错。他肯定是把我当作头号的捣乱分子了。我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嘴里念着英语句子,也不知道都是啥意思。

第二次的补课比上一次缩短了一小时,让我有些欢喜。方先生临走时把手放在门把手上说:“我知道你不喜欢英语。可是你想想:在这个学校里有啥专业能让你将来分配个好工作?去年我们有两个最好的学生考上了去非洲当翻译的工作。他俩从非洲去欧洲就像去趟哈尔滨一样便当,每天都吃牛肉奶酪。咱系的另一个毕业生现在在北京的《中国建设》当英语编辑。省政府的人事处每年都跟咱们要人。咱们送去的学生不是干外贸、文化交流,就是分到外事办。现在他们都被提拔到重要岗位了。你还年轻,将来有的是机会。可是你英语不好,只能眼看着别人把好机会都捞走。现在只有学好英语才是最实用的,明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