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埃勒里崭露头角(第3/7页)

他的话引起了一阵惊叹和赞赏的嘁嘁喳喳之声。“很好,唔。我们只需查出一架雷鸣顿牌打字机——当然咯,肯定是一架美国打字机——其‘3’字键的上排乃是代指英镑的符号。从概率来讲,一架美国的雷鸣顿牌打字机恰巧在这一个键棒上有着这个异国符号——我相信其几率是百万分之一。换句话说,如果你能查到一架打字机恰巧在这个字键上有这一符号,我可以根据数理和逻辑,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第二封恐吓信所用的打字机了。”

埃勒里有力地做着手势。“上面这段开场白对于理解下文是很重要。请留神听我讲吧。还在斯隆被认为是自杀的那段日子里,在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前,当我跟詹姆斯·诺克斯谈话时,我得知他有一架新的打字机,那上面的一个字键是改装过的。这是我偶然获悉的,当时我去拜访诺克斯,他正在指示布莱特小姐开一张支票,用以缴付新打字机的款项。他还提醒她别忘记为了调换一个字键而另附一小笔费用。此外,也就是在那个场合,我听布莱特小姐告诉我,这架打字机是雷鸣顿牌——她明确讲出这个牌子;我还得知,这是那所房子里唯一一架打字机,旧打字机呢,诺克斯已经当着我的面吩咐布莱特小姐送给慈善机关。布莱特小姐着手替我打一份数字符号;她半道停了下来,揭下纸,嚷着:‘我得用笔来“写出”“号码(#)”这个字眼。’着重语气当然是我现在加上的。尽管这件事在那时并未使我感到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我却据此了解到诺克斯家里只有一架打字机,是雷鸣顿牌的,上面没有‘号码(#)’这个符号——否则的话,布莱特小姐为什么必须用手写出‘#’这个符号呢——并且,我还知道这架打字机上的一个字键是调换过的,现在,既然这架新打字机上有一个字键是调换过的,既然它缺掉‘号码(#)’这个符号,那么,根据严格的逻辑推理,所调换的字键必定就是号码符号的键,这个字键的下排就是‘3’这个字!这是基本逻辑。这样,我只需弄清另一个事实,我的推理就完整了;我如果能查明在这被调换的字键上,‘3’上面原来那个号码(#)符号的位置,已换成英镑符号,那我就能万无一失地断言:这架雷鸣顿牌打字机就是用来打出第二封恐吓信的。理所当然,在收到了第二封恐吓信之后,我为了要作此判断,只需朝打字机的键盘望一望就行了。一点儿不错,正是那个符号。其实,地方检察官桑普森、地方副检察官佩珀以及奎因探长,全都应该记得此事,当时他们如果能注意及此,他们根本不需要直接查看打字机;因为,那时奎因探长曾在诺克斯的书斋中起草了一份电报发往苏格兰场,电文内有一句话就包含着‘十五万英镑’这几个字眼,而当布莱特小姐用打字机誊录探长的铅笔草稿时,嗳哟瞧呀!她并没有使用英镑这个字眼,而是用‘£’这个符号!所以,即使我从来没见过这架打字机,只要有布莱特小姐能在电文中打出英镑(£)符号这样一个事实,再加上我手头所已掌握的其他情况,那也不可避免地会得出上述结论……活生生的事实明摆在那儿,铁证如山:第二封恐吓信所使用的打字机,乃是詹姆斯·诺克斯先生的。”

前排坐的是新闻记者;他们笔下出现了《爱丽丝梦游仙境》。除了喘息之声,以及铅笔的刷刷之声外,悄没声息。埃勒里把烟蒂丢在地板上用脚踩熄,对总部的规矩以及普通礼节毫不放在心上。“Eh bien,”他轻松愉快地说,“nous faisons des progrès。[1] 因为我们知道,自从诺克斯收到第一封恐吓信之后,他谢绝一切宾客,连他的法律事务临时代理人伍德拉夫先生也不接见。这就意味着:能够使用诺克斯的打字机来打第二封信的,唯有以下这些人:诺克斯本人、布莱特小姐、诺克斯家的仆佣。还有,由于两封信都是写在半张期票上的——而期票又只可能为凶手所有——所以这又意味着:上述这些人中的某一个人,就是凶手。”